1.【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社保费征收管理事项
分类分级事项:纳税服务事项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粤税通”、VTAX
市局主管处室:社会保险费处
市局维护责任人:
管理服务对象: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小微企业适用:
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
是否支持邮寄:否
适用范围:广州市
2.【业务概述】
缴费人出生日期、民族、户籍所在地行政区划、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地址、移动电话等个人一般信息发生变更,由用人单位或缴费个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对个人一般信息进行修改。
3.【办理条件】
无
4.【政策依据】
5.【办理资料】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5.1性别错误的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5.2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5.3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4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华侨需提供护照。
6.【纳税人注意事项】
6.1用人单位和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6.2文书表单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7.【纳税人办理流程】
8.【线上办理流程】
个人身份登录“粤税通”小程序办理,路径:【个人业务】--【我的社保】--【更多】--【社保费自然人信息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