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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人员和其他人员一次性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发布时间:2019-11-01 19:57: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1.【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社保费征收管理事项

分类分级事项:纳税服务事项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VTAX

市局主管处室:社会保险费处

市局维护责任人:

管理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小微企业适用:是

便民服务: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通过VTAX实现同城通办)

是否支持邮寄:否

适用范围:广州市

2.【业务概述】

业务范围:

符合条件的缴费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0年或15年的,可以按政策规定由单位一次性缴纳相应年限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3.【办理条件】

1.转制为企业的按规定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事业单位全部在编人员(以下简称转制人员)。

2.其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全部在编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人员)

4.【政策依据】


5.【办理资料】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单位转制的资料的报送条件:用人单位转制为企业的需要提供。

养老待遇核定单或退休证明的报送条件:补缴人员为退休人员的需要提供。

6.【纳税人注意事项】

6.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6.2文书表单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6.3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7.【纳税人办理流程】


8.【线上办理流程】

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文书事项管理】→【社保业务事项申请】→【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人员和其他人员一次性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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