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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15:03: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坚决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在全省地市层面率先建立“税务+司法行政”合作共建机制;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依法推进便利办税”项目成功入选河源市2022 年八件法治实事项目之一;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被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党委班子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和党委委员2022年度个人学习和调研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3次,集中研讨发言6人次。

(二)支部科室重点学。围绕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向党支部、各科室推送“政治理论学习+党建工作任务”党建目标清单12期,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税能力。

(三)青年干部研讨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3期“学精神 悟思想 践行动”分享会,运用法治思维,从征管、法治、稽查等角度进行税收案例剖析,有效推动税收工作经验共享、带动税收工作创新提升、促动河源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力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不折不扣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搭建“1+2+3+4+5”高效运转机制,确保税费政策落实“快好准稳”。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合计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2亿元。

(二)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依托全市财税指标研判工作联席会议、税收收入协同分析、收入质量监控等制度机制,依法依规抓紧抓实组织税费收入工作。2022年,全市税务部门组织税费收入211.52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还原后可比增长2.0%。

(三)群策群力发挥以税资政作用。聚焦“大局所需”,深挖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五大产业”、做强园区经济等开展调研分析,形成的分析报告有40篇得到地方党政领导50人次批示肯定,其中13篇分析报告实现成果转化;参与的省税务局课题《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基于广东实践探索》,被评为2019-2020年度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二等奖。

(四)有力有效改进办税缴费方式。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按照“集约运营、协同服务、节点倍增、弹性部署、智慧赋能”的理念,打造全省税务首个集全市同城通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业务和“送问办询评”一体化服务的作业型纳税服务运营中心,已为全市超14万户纳税人、283万自然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智能的税费服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质量

(一)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更加科学。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拟出台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以及合规性评估,从源头上防范制度风险。2022年,市税务局制定出台1份税费规范性文件。

(二)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更加全面。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持续对涉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2022年组织开展了涉计划生育方面的、不符合营商环境要求的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法治税务建设更加扎实。以“税务+司法”为路径,与市司法局签订《法治税务合作共建备忘录》,围绕促进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等八个方面开展合作;源城区税务局、高新区税务局同源城区人民法院建立涉税、涉执行协作工作机制,合力破解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风险难题,以法治税务建设护航营商环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优化税收决策管理

(一)依法决策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对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行政相对人密切相关的关于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等重大问题,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

(二)依法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重新修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委员会重大事项会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点领域督察审计进一步强化。围绕退税减税、土地增值税管理、“三公”经费、办公费、会议费、食堂费用等重点风险领域开展督察审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税收执法工作

(一)加强执法风险防范。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区局党委巡察的重点内容。

(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税费风险指标模型建设和风险任务应对等相关工作规程,推出3期专业性风险分析研究报告。建立和完善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分类分级推送核实、确认和数据清理,实现对税费征管办理事项全流程监控。

(三)加强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坚决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涉税违法行为。2022年,联合公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虚开苗木发票案,该工作获得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严格落实《全国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确保做到响应快速、应对妥善、处置高效。坚决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制定纳税服务运营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运营中心正常工作。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强化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渠道,遇有重要紧急情况、重大涉税舆情,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加强税务网站、信息系统以及“两微一端”的网络安全管理,提前做好信息安全检查,加强业务系统监控,保障信息系统和应用软件安全顺畅。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逐步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切实做好信访舆情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妥善做好信访事项化解处理工作。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税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切实办好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22年,依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宗,行政诉讼案件1宗。其中,高新区税务局依法妥善办理国地税机构合并以来全市首例时间跨度长、补缴金额大、投诉人较多、影响面较广的社保费行政诉讼案件,实现税务、企业和缴费人三方共赢的法律效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着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长效加强内外部监督。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退税减税、一户式管理机制和全电发票落实等督导工作。对2019年-2021年审计、督察、巡视巡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回头看”,严防问题再次出现。

(二)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全市办税服务厅统一设置政务公开宣传栏,摆放税收政策指引、普法手册和宣传海报。通过河源税务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发布推送税收政策法规内容和税收执法情况。2022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896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创新打造智慧税务

(一)大力推行无纸化电子退税业务。在全市范围推行无纸化电子退税,通过用电子数据代替纸质材料传递,企业、税务和国库部门三方实现税款征缴信息全方位实时共享,实现退税业务网上申请、无纸审批、全流程电子化。

(二)持续推进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多渠道持续加强对《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宣传辅导,积极引导纳税人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打通税务文书管理“最后一公里”,持续提档升级纳税人办税体验。

(三)积极探索跨区集约办理模式。将“智慧税务”融入地方“数字政府”建设,再造业务流程,市区(包括源城区、高新区、江东新区)范围内二手房交易涉税事项实现“前台一窗通办、后台属地审核、数据实时联动”区域集约化处理,实现征纳“双向减负”。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2年,市税务局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

(二)优化法治队伍建设。把税收法治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学习税收法律法规。2022年,组织17名干部参加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鼓励干部职工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全市税务系统共有26人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其中公职律师14人。

(三)深化税收普法宣传。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编制“5+3”产业税费优惠政策系列指引;建立123个纳税服务分级分类网格化服务群组,“点对点”指导2.6万纳税人知税法、晓政策、懂运用;携手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财政局,深入各县区开展14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讲,覆盖企业6000多户;制作的“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系列电子书27本均被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采用,总阅读量超600万人次,2022年各类新闻稿件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1000余次。

(四)细化考核评价运用。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设置市考县绩效指标“法治基础建设”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评。

 

2022年,市税务局持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法治税务建设在税收工作不同领域、不同县区税务局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区税务局法律人才力量有待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不够全面、税收执法精确度仍需加强。

2023年,市税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牢固树立税收法治理念,自觉践行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要求,把税收法治理念转化为行动自觉,并贯穿于税收执法的全过程。二是营造浓厚税收法治文化,持续加强干部职工学法工作,从思想上培植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税法宣传,从根本上转变和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三是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和“说理式”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优化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加强法治综合人才培养,推进税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紧扣当前税收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鼓励税务干部考取“三师”及提升学历,为全面依法行政、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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