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管理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最多跑一次:是
【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申请作废本月已申报未清缴的错误数据。
2.由税务机关生成本月申报数据的,如发现申报数据错误则作废申报数据。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1789号)。
【报送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原件。
2.用人单位的单位证照原件。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作废申报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
【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表证单书】
无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详见办税地图)
【联系方式】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