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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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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单位增员
发布时间:2024-06-26 09:20: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事项名称

单位增员

二、受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三、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为已建立、确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增员(参保缴费)手续。

四、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已与职工建立、确定劳动关系的。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适用范围

报送条件

资料类型

资料形式/份数

处理方式

环节名称

印章名称

1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全省适用

必报

表证单书

原件:1 份

归档

 

 

2

《宗教教职人员证明》

全省适用

宗教人员应提供宗教团体和区民族宗教局盖章的《宗教教职人员证明》

 

原件:1 份

查验

 

 

3

电子导盘文件

全省适用

5人以上(含5人)增减员应提供电子导盘文件

其他

报盘:1 份

归档

 

 

七、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增员操作若提示前置校验审核端校验不通过,需根据错误提示信息先行办理职工个人关键信息、人员状态等信息变更。

八、系统操作

功能位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员登记】

1.在线新增人员

1)在线新增人员,点击菜单【社保增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新增人员】,弹出“新增人员登记”页面。

 

 

 

 

2)在“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

 

3)点击【下一个】按钮,弹出“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可继续填写新增人员信息。

 

4)点击【确定】按钮,提示信息页面关闭,新增的人员信息暂时保存在【增员名单信息】列表。

 

 

5)检查增员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6)系统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在线增员成功。

 

2.批量导入增员

1)点击菜单【社保增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空模板,录入新增人员信息。

 

增员模板文件:

 

2)点击【批量导入】按钮,选择已经编辑好的增员名单文件上传;

注:单次批量导入的增员文件,人数不可超过一千人,若增员人数超过一千人,则需要分多次重复导入操作。

 

3)检查增员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4)系统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批量导入增员成功。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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