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单位增员
二、受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三、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为已建立、确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增员(参保缴费)手续。
四、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已与职工建立、确定劳动关系的。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适用范围 |
报送条件 |
资料类型 |
资料形式/份数 |
处理方式 |
环节名称 |
印章名称 |
1 |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
全省适用 |
必报 |
表证单书 |
原件:1 份 |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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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宗教教职人员证明》 |
全省适用 |
宗教人员应提供宗教团体和区民族宗教局盖章的《宗教教职人员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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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 份 |
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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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子导盘文件 |
全省适用 |
5人以上(含5人)增减员应提供电子导盘文件 |
其他 |
报盘:1 份 |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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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增员操作若提示前置校验审核端校验不通过,需根据错误提示信息先行办理职工个人关键信息、人员状态等信息变更。
八、系统操作
功能位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员登记】
1.在线新增人员
(1)在线新增人员,点击菜单【社保增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新增人员】,弹出“新增人员登记”页面。
(2)在“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
(3)点击【下一个】按钮,弹出“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可继续填写新增人员信息。
(4)点击【确定】按钮,提示信息页面关闭,新增的人员信息暂时保存在【增员名单信息】列表。
(5)检查增员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6)系统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在线增员成功。
2.批量导入增员
(1)点击菜单【社保增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空模板,录入新增人员信息。
增员模板文件:
(2)点击【批量导入】按钮,选择已经编辑好的增员名单文件上传;
注:单次批量导入的增员文件,人数不可超过一千人,若增员人数超过一千人,则需要分多次重复导入操作。
(3)检查增员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4)系统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批量导入增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