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单位信息变更
二、受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
三、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保联系人、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人移动电话等信息变更。
四、申请条件
需要办理社保联系人、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人移动电话等信息变更的用人单位。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资料
GDFJ001《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
七、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涉及跨县(区)经营地址变更,需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先在用人单位所在机构迁出地办理注销登记,再在机构迁入地重新办理缴费登记。
2.办理迁移前应清缴社保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