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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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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24-06-26 09:51: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事项名称

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

二、受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三、业务概述:

从业单位为特定人员办理单项参(停)工伤保险。

四、申请条件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5号)的规定,为其使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单位见习人员和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可按照办法的规定为其所属的村(社区)两委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新业态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其所在平台企业可参照本办法自愿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参保人员参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国家出台实施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从其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在组织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前,可参照本办法的规定为提供上述志愿服务并已按规定注册的志愿者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服务等从业人员,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5号)的规定参加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适用范围

报送条件

资料类型

资料形式/份数

处理方式

环节名称

印章名称

1

《办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

全省适用

从业单位首次办理参保(增员)必报

表证单书

原件:1 份

归档

 

税务单位公章

2

《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申报表》

全省适用

必报

表证单书

原件:1 份

归档

 

税务单位公章

3

电子导盘文件

全省适用

5人以上(含5人)增减员应提供电子导盘文件

其他

报盘:1 份

归档

 

 

七、注意事项

1.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八、系统操作

1.步骤:

进入方式: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特定人员】-【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进入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界面。

1.1承诺书签订

1)未签订承诺书的单位,首次进入【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功能,需要签订承诺书后才可以进行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的操作,已签订承诺书的则可以进入功能主页。点击菜单【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弹出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页面。

 

2)在承诺书页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位/组织类型、人员类型,勾选申请人承诺,点击【确定】,弹出承诺书内容确认框,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右上角提示签订成功,并提示是否需要打印承诺书。注意:关闭提示信息则不可再进行打印操作。

 

3)在打印提示框中,点击【打印】,跳转到承诺书打印页面,预览PDF确认无误后,IE浏览器移动光标到页面下方显示打印相关按钮,点击打印或者保存文件。

 

 

1.2 在线新增参保

步骤:

1)已签订承诺书单位,点击菜单【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模块功能,进入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界面;点击【新增参保】,弹出“新增参保人员”初始页面。

 

2)在“新增参保人员”窗口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

 

3)点击【下一个】按钮,弹出“新增参保人员”窗口可继续填写新增人员信息。

 

4)点击【确定】按钮,提示信息页面关闭,新增的人员信息暂时保存在【参保名单信息】列表。

 

5)点击【校验】,系统校验【参保名单信息】的人员信息,若全部校验成功,返回提示:“校验失败0条,校验成功XX条。”

 

若存在校验失败的数据,则返回具体的“错误信息”,【提交】按钮置灰。

 

6)全部校验成功后,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7)系统右上角弹出参保成功提示信息,此时在线新增参保成功。

 

1.3批量导入参保

步骤:

1)点击菜单【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模块功能,进入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界面;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空模板,录入新增参保人员。

 

新增参保模板文件;

 

2)点击【批量导入】按钮,在参保批量导入弹框中点击【文件上传】,选择已经编辑好的新增参保文件上传。

注:单次批量导入的参保文件,人数不可超过一千人,若参保人数超过一千人,则需要分多次重复导入操作。

 

3)检查上传的参保名单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校验】,系统校验【参保名单信息】的人员信息,若全部校验成功,返回提示:“校验失败0条,校验成功XX条。”

 

若存在校验失败的数据,则返回具体的“错误信息”,【提交】按钮置灰。

 

4)全部校验成功后,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5)系统右上角弹出参保成功提示信息,此时批量导入参保成功。

 

 

 

1.4在线办理停保

步骤:

1)已签订承诺书单位,点击菜单【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模块功能,进入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界面。点击【停保】切换到停保页面,点击【选择人员】,弹出“选择停保人员”初始页面,直接点击【查询】,可查询出本单位当月所有用工人员。输入证件号码或个人社保号进行查询,选择需要办理停保的人员,点击【确定】。

 

2)选择好的停保人员信息暂时保存在【停保名单信息】列表。

 

3)点击【校验】,系统校验【停保名单信息】的人员信息,若全部校验成功,返回提示:“校验失败0条,校验成功XX条。”

 

若存在校验失败的数据,则返回具体的“错误信息”,【提交】按钮置灰。

4)校验成功后,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5)系统右上角弹出停保成功提示信息,此时在线办理停保成功。

 

 

 

1.5 批量导入停保

步骤:

1)点击菜单【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模块功能,进入特定人员停保界面;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空模板,录入办理停保人员,或者点击【模板下载(含在册人员)】,下载本单位特定人员在册人员。

 

办理停保模板文件;

 

2)点击【批量导入】按钮,在停保批量导入弹框中点击【文件上传】,选择已经编辑好的办理停保文件上传。

注:单次批量导入的停保文件,人数不可超过一千人,若停保人数超过一千人,则需要分多次重复导入操作。

 

3)检查上传的停保名单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校验】,系统校验【停保名单信息】的人员信息,若全部校验成功,返回提示:“校验失败0条,校验成功XX条。”

 

若存在校验失败的数据,则返回具体的“错误信息”,【提交】按钮置灰。

4)校验成功后,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5)系统右上角弹出停保成功提示信息,此时批量导入停保成功。

 

 

 

 

 2.线下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已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查询系统提示“该纳税人已进行过单位缴费登 记,是否继续”,根据需要可选择【确定】,点击【添加缴费登记】,办理完成后系统产生另一新的单位社保号。

2)在“是否手工派号”选择【是】,可手工录入并生成指定的单位社保号。

3)纯社保户需要先办理〖纯社保缴费户临时税务登记〗产生纳税人识别号后才能进行单位缴费登记。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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