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单位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
二、受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
三、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因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社保费,可申请社保费退费。由税务机关受理及实施社保费退费事项的,适用本流程办理。
四、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因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社保费,可申请社保费退费。由税务机关受理及实施社保费退费事项的,适用本流程办理。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适用范围 |
资料类型 |
受理渠道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份数 |
处理方式 |
环节名称 |
印章名称 |
1 |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
全省适用 |
表证单书 |
办税服务厅 |
必报 |
原件:1 份 |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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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退休证明材料(包括退休证、身份证、养老待遇核定单) |
全省适用 |
其他 |
办税服务厅 |
缴费人已退休的 |
复印件:1 份 |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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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历史缴费明细表(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印章) |
全省适用 |
其他 |
办税服务厅 |
不同统筹区重复缴纳的 |
原件:1 份 |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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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
全省适用 |
其他 |
办税服务厅 |
缴费人与用人单位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包括:有权核定劳动关系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等)出具的书面证明、有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及亲自签名的书面证明等。) |
原件:1 份 |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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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死亡证明 |
全省适用 |
其他 |
办税服务厅 |
缴费人死亡的 |
复印件:1 份 |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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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
全省适用 |
其他 |
办税服务厅 |
属于其他情况退费情况的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 |
原件:1 份 |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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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单位账户开户证明或一般账户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退费账户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 |
全省适用 |
其他 |
办税服务厅 |
退费账户与原缴费账户不一致的 |
复印件:1 份 |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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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证明需由离职员工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
全省适用 |
其他 |
办税服务厅 |
缴费人离职的(证明需由离职员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复印件:1 份 |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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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社保费缴费凭证 |
全省适用 |
其他 |
办税服务厅 |
同一统筹区内重复缴纳的 |
原件:1 份 |
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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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协办函 |
全省适用 |
其他 |
办税服务厅 |
托收单(指《追溯补缴社保费核定表》《追溯变更缴费项目缴费核定表》《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缴费核定表》等由社保部门出具委托税务部门征收的凭据)核定数据出错的。 |
原件:1 份 |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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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注意事项
1.缴费单位(个人)某险种错征的,整笔退该险种,包括该险种错征会导致错征其他险种的,涉及的其他险种也要整笔退费;
2.缴费单位内某个人错征的,整笔退该个人错征的险种,包括该险种错征会导致错征其他险种的,涉及的其他险种也要整笔退费;
3.因缴费基数错误或者费率错误而多征社保费的,暂不受理差额退费,在办理整笔退费后,必须补缴当期正确的社保费。
4.受理错征退费后,企业必须补缴当期正确的社保费。
5.单个险种与其涉及的其它险种整笔退费是指:错征险种包括其捆绑缴纳其它险种的单位和个人部分、利息、滞纳都要一起退。如:错征险种为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保险的,必须连其捆绑缴纳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的单位和个人部分一起退。
6.除银行系统问题导致重复扣缴用人单位整笔应征数据外,受理人员在录入社保费退费申请文书时,需录入退费的个人明细,系统将自动校验该参保人是否已办理过退费(不包含2013年1月1日退费模块功能上线前的退费明细);审批同意办结后系统将对个人缴费明细作出退费标识。
7.用人单位申请的退费账户与原缴费账户不一致的,受理人员应注意核实用人单位提供的账户开户证明或一般账户证明、《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中填报的账户信息,并准确录入系统。
8.办理退费业务前,应先完成退费账户信息的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