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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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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单位社保费退费申请
发布时间:2024-07-24 17:01:3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事项名称

单位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

二、受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

三、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因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社保费,可申请社保费退费。由税务机关受理及实施社保费退费事项的,适用本流程办理。

四、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因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社保费,可申请社保费退费。由税务机关受理及实施社保费退费事项的,适用本流程办理。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适用范围

资料类型

受理渠道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份数

处理方式

环节名称

印章名称

1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全省适用

表证单书

办税服务厅

必报

原件:1 份

归档

 

 

2

退休证明材料(包括退休证、身份证、养老待遇核定单)

全省适用

其他

办税服务厅

缴费人已退休的

复印件:1 份

归档

 

 

3

历史缴费明细表(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印章)

全省适用

其他

办税服务厅

不同统筹区重复缴纳的

原件:1 份

归档

 

 

4

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全省适用

其他

办税服务厅

缴费人与用人单位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包括:有权核定劳动关系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等)出具的书面证明、有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及亲自签名的书面证明等。)

原件:1 份

归档

 

 

5

死亡证明

全省适用

其他

办税服务厅

缴费人死亡的

复印件:1 份

归档

 

 

6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全省适用

其他

办税服务厅

属于其他情况退费情况的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

原件:1 份

归档

 

 

7

单位账户开户证明或一般账户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退费账户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

全省适用

其他

办税服务厅

退费账户与原缴费账户不一致的

复印件:1 份

归档

 

 

8

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证明需由离职员工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全省适用

其他

办税服务厅

缴费人离职的(证明需由离职员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1 份

归档

 

 

9

社保费缴费凭证

全省适用

其他

办税服务厅

同一统筹区内重复缴纳的

原件:1 份

查验

 

 

10

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协办函

全省适用

其他

办税服务厅

托收单(指《追溯补缴社保费核定表》《追溯变更缴费项目缴费核定表》《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缴费核定表》等由社保部门出具委托税务部门征收的凭据)核定数据出错的。

原件:1 份

归档

 

 

 

七、注意事项

1.缴费单位(个人)某险种错征的,整笔退该险种,包括该险种错征会导致错征其他险种的,涉及的其他险种也要整笔退费;

2.缴费单位内某个人错征的,整笔退该个人错征的险种,包括该险种错征会导致错征其他险种的,涉及的其他险种也要整笔退费;

3.因缴费基数错误或者费率错误而多征社保费的,暂不受理差额退费,在办理整笔退费后,必须补缴当期正确的社保费

4.受理错征退费,企业必须补缴当期正确的社保费。

5.单个险种与其涉及的其它险种整笔退费是指:错征险种包括其捆绑缴纳其它险种的单位和个人部分、利息、滞纳都要一起退。如:错征险种为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保险的,必须连其捆绑缴纳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的单位和个人部分一起退。

6.除银行系统问题导致重复扣缴用人单位整笔应征数据外,受理人员在录入社保费退费申请文书时,需录入退费的个人明细,系统将自动校验该参保人是否已办理过退费(不包含2013年1月1日退费模块功能上线前的退费明细);审批同意办结后系统将对个人缴费明细作出退费标识。

7.用人单位申请的退费账户与原缴费账户不一致的,受理人员应注意核实用人单位提供的账户开户证明或一般账户证明、《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中填报的账户信息,并准确录入系统。

8.办理退费业务前,应先完成退费账户信息的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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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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