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单位清缴社会保险费
二、受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三、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
四、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存在未清缴的社保费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适用范围 |
资料类型 |
受理渠道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份数 |
处理方式 |
环节名称 |
印章名称 |
1 |
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托收单 |
全省适用 |
其他 |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
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征收数据的需要提供。 |
原件:1 份 |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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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注意事项
1、查询条件只选纳税人识别号或单位社保号,应征数据则为该单位下的所有已申报未清缴数据,通过增加查询条件:费款所属期起(止),可清缴指定所属期内的应征数据。
2、滞纳金的数额不超过社会保险费欠费数额。
八、系统操作
(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功能位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
操作步骤:
1.点击菜单【清缴社保费】模块功能,进入清缴社保费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单位当前费款所属期的社保费欠费信息(显示在查询结果列表)。也可以在【查询条件】栏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根据条件查询相应的社保费欠费信息
2.选择需要清缴的社保费欠费信息,点击【缴款】弹出“缴款”窗口,选择不同的缴款方式进行缴款(有效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账号显示在“缴款”窗口)。点击【三方协议缴款】弹出“三方协议缴款”窗口,确认扣款的银行账号和缴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扣款】按钮,系统根据签约银行账号自行扣款。此外,还可以选择【银联缴款】、【聚合支付缴款】、【微信缴款】、【支付宝缴款】等方式缴款。
(二)粤税通
1.登录粤税通小程序后进入社保业务,点击社保缴费
1. 2.进入清缴社保费界面后,选择需清缴社保费所属期,点击下一步完成社保费清缴
3.进入清缴社保费界面
4.勾选需清缴社保险种
5.选择清缴方式
6.弹框温馨提示,倒计时完毕点击阅读完毕
7.进入确认支付界面,点击确认支付即可完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