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河源市税务局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2021年度市级异常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3 15:43: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将随机抽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市级异常对象名录库。

二、抽查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确定1户企业作为2021年度市级异常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企业。

三、检查年度

检查年度为2019年至2020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自查认真彻底,如实报告税收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主动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对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抽查结果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1户企业名称为:河源市恒立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2MA53UMU03C。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2021年6月3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