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6月8日(共计30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信函形式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
邮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号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收件人:财产和行为税科,0762-3888902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