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千户集团名册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税办发〔2023〕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和重点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和重点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拟通过公告形式颁布实施。现通过税务网站公布的方式,广泛征集税务行政相对人、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9月13日。各单位、公众如对制定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邮件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列出相关的理由。
电子邮箱:hyswj_public@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