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税总发〔2017〕44号印发)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河源市税务局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hysw/hysw_index.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78号,邮编:517000,电话:0762-3888918,传真:0762-3888886)。
一、概述
2018年,原河源市国家税务局、原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广东省税务局、河源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统筹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助力各项税收工作开展。
(一)健全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做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在新机构成立后,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进行调整充实,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相关部门主落实的工作机制;编制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栏目设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事项;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做到公开必先审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运转规范化;统筹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丰富公开渠道
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打造门户网站主阵地。强化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主阵地”地位,围绕纳税人需求设置首页,设立税收热点专题栏目,增强信息发布、纳税服务、热点解读、回应关切等功能,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二是开拓政务公开新领地。通过河源税务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平台,及时推送涉税业务资讯;充分利用纳税人宣讲会、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校、自助办税终端等平台,向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解读、办税服务事项、税收改革事项、权利义务事项等宣传。三是拓宽同步发声新渠道。市、县两级同频共振,确保对外宣传步调一致、口径一致;利用工作报告、信息报送、各类会议等途径,向地方党政和其他职能部门宣传、推介税务工作情况。
(三)创新开展宣传
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扩大主流媒体宣传影响力。紧扣时事组织重大主题宣传,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降费等主题,在中央和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正面报道16篇,在河源市主流媒体上刊发正面报道59篇。二是扩大社会宣传影响面。凭借户外广告打造税宣名片。在小区电梯、停车场、社区宣传栏等受众面广区域投放广告位978个,在车站、广场、社区等人流密集处设置宣传专栏48个,并在商业区投放6M×18M大型广告牌。创新宣传内容,通过制作图解、H5、快闪、动漫等生动活泼的形式,直观展现税务部门对服务国家经济发展、促进改善民生的助力作用。三是扩大税宣品牌知名度。与腾讯•河源、河源电视台、河源日报等媒体合作,举办“税务杯 河源美”手机摄影大赛,邀请纳税人通过手机镜头发现家乡的美,并通过摄影作品让广大纳税人探索“税收去哪儿”,发现税收对文明河源的促进作用。参与活动的市民达2万余人,评选出优秀摄影作品20幅。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4日,原河源市国家税务局、原河源市地方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共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13条。
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9条,发布政策解读12条,其他信息189条;河源市税务局官网总访问量达10869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4日,原河源市国家税务局、原河源市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事项为0件。
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属于网上申请件,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原河源市国家税务局、原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均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原河源市国家税务局、原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原河源市国家税务局、原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税收政策解读方面还有待加强,政务公开专业人才不多,素质还有待提升。
2019年,河源市税务局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各项政务信息,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一)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筛查管理,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强化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税收优惠新政的公开力度,最大程度满足纳税人的合理关切和需求,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继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利用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和传播范围广的优势,努力加大线上公开宣传的力度,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三)继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把政务公开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培养政务公开方面的专门人才,切实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同时,对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自查评估,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