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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09:49: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全面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

河源市税务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事项办理规程及发布审查、保密审查等机制,统一规范表证单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将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及推荐政务公开工作等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助力提升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强化运转保障

聘请专业编辑,参与管理“两微一网”建设,按照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配合省税务局开展3次网站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根据纳税人需求,适当调整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合理划分功能模块,提升吸引力及体验感。组织全市税务系统40余名干部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同时选派多名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干部参加省税务局、市府办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强宣传解读

河源市税务局对最新税收政策主动解读、主动发声,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2019年,河源市税务局在中国税务报、羊城晚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4篇;在河源广播电视台、河源广播电台推出报道20期、播报税收公益广告1000余条;在河源日报、河源晚报刊发动态性稿件255篇;减税降费素材多次被经济日报、人民网、央广新闻等中央媒体转载,实现全媒体传播。自编自导自演的税宣短视频《他们为何都能涨工资》《谁才是老板离不开的人》,同步被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转载。承接省税务局“减税降费36计”融媒体接龙报道,以“税收共治齐发力”为主题拍摄VLOG短视频,点击率达60余万次。

(四)做好主动公开

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分解主动公开信息统计职责,专人跟进公开进度,确保各栏目按时更新。2019年,河源市税务局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405条。其中,通过税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4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局长信箱回复18条,发布政策解读6条,减税降费信息148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条,其他信息872条,网站访问量超过 139826人次;通过“河源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13条,微信全年用户访问量49168人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689条;通过“河源税务”南方号发布信息86条,总订阅数32599人,总阅读数124163次;各类媒体共刊播税收工作稿件269篇。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

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会商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主要涉及往年税收数据查询,所有依申请事项均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均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也未发生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96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

90.78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合力不够。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人员力量不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不足,在基层常常是一名干部身兼多职,个别同志对业务还不够熟悉;缺乏法律专业人才,对可能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应对乏力。

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提醒、督办和考核机制,引导督促各单位按既定职责及时做好主动公开。二是整合优化人员配置,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的工作水平;依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援助力量,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由河源市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河源市税务局及河源市税务局稽查局,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号,邮编:517000,电话:0762-3888918)。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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