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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8:45: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河源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主动公开职责

2021年,河源市税务局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896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03条,网站访问量112607人次;通过“河源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2条,微信全年用户访问量298496人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483条;通过“河源税务”南方号发布信息70条,总订阅数37035人,总阅读数169564次;各类媒体刊播税收工作稿件778篇。

(二)规范办理公开申请

2021年,河源市税务局对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作出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河源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对外发布信息审批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

(四)夯实公开平台建设

线上,依托“两微一网”持续扩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覆盖面,确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享受到改革红利。如,制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等5本税费优惠政策电子书,访问量超百万,其中前者在税务总局微信号阅读量超10万+。

线下,拓宽政务公开阵地,着力推动形成矩阵效应。如,依托全市1441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税爱未来·便捷100+”税费服务进村(社区)行动,在村民(居民)家门口开展税费政策宣传解读,此项工作在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活动中获评为“优秀普法项目”、在河源市县(区)直机关第四届工作创新大赛中荣获“服务群众”类项目二等奖。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二是将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不按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单位予以绩效扣分。三是组织开展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自查,将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能力保障、内容规范等6方面22项要求纳入自查清单,查漏补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河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如,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政务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拓展;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河源市税务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紧扣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关切,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持续加强税费政策公开、宣传和解读工作,依托办税服务场所、门户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公开各类税费政策法规及优化纳税缴费服务举措、精简税费资料、优化发票办理、“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等内容。二是紧跟新媒体发展潮流,以“两微”平台为抓手,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2021年,“河源税务”南方号在南方号年度奖项评选中被评为“最佳原创奖”。三是紧抓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交流力度,组织133名干部参加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一对一指导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河源市税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河源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市以下税务机关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河源市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号,邮编:517000,电话:0762-388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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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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