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立足便民惠民,深化主动公开。
一是全面公开与重点公开相结合。深入贯彻执行《条例》要求,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全面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紧扣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深化征管改革、河源“1+3”产业规划等重点领域和群众办税缴费的重点诉求,融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发布税费政策,助力税费政策直达快享。二是多元解读与回应关切相结合。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税费政策及贯彻落实文件,创意推出图解、漫画、短视频、电子书等政策解读产品。强化信息发布后的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优化诉求响应平台工单处理流程,畅通纳税人诉求响应“快车道”。三是注重执法公开与服务公开相结合。推动执法、服务、监管公开,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深入贯彻“三项制度”要求,推动税务执法更加透明规范。围绕“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税费服务新体系,及时公开办税缴费服务的新措施,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春风行动”。
(二)着眼统一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是强化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沟通交流,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的公开诉求,充分尊重申请人的法定权利,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要求。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答复参考等工作规范,健全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会议,统筹协调依申请公开答复。三是依法依规答复。继续保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按照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流程受理申请、规范办理、及时答复。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件,均已按规定程序、时限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聚焦动态调整,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把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关卡,依法依规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按照《条例》要求,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河源市税务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并根据评估审查结果,按照有关程序,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三是持续规范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在税务网站“河源”频道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年度报告等,全面体现各项工作动态。
(四)聚焦优化完善,深化平台建设。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分工,抓实抓细平台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二是做好发布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好信息公开政治关、政策关、公开关和文字关。定期检查平台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三要线上线下发力。依托“两微一网”持续扩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覆盖面。制作税收公益广告并利用户外宣传栏、社区电梯广告、办税服务厅等线下平台开展政策宣传,扩大税费政策覆盖面和参与度。
(五)聚焦巩固提升,深化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绩效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设置绩效考评指标,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年报发布等工作进行量化考评。二是开展“回头看”。定期、不定期对河源市各县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线上线下检查,梳理排查问题,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改进完善。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将《条例》及相关制度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2023年,河源市税务局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河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个别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加强。2024年,河源市税务局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基层政务公开业务骨干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强化基层政务公开的敏感度,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把公开内容是否真实齐全,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完备,问题是否及时妥善解决等作为监督重点,经常性组织督导检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河源市税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河源市下辖各行政区税务机关数据。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号,邮编:517000,电话:0762-388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