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4-05-28 11:41:16来源:惠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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