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发布时间:2023-11-01 16:25:03来源:惠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享受主体】

居民个人

【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享受条件】

1.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当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2.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为当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当年已预缴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温馨提示】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相关政策链接】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问题示例】

2023年甲作为外派的财务,同时从派出单位和派驻单位领取两份工资。派出单位每月发5000元工资,派驻单位每月工资20000元。甲2023年每个月“三险一金”专项扣除2000元,专项附加4500元,且在2023年全年累计预扣预缴税款15180元,则甲在2024年是否需要对2023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144000元的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

45

181920

解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可知:“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甲2023年综合所得=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5000元+20000元)×12-60000元-2000元×12-4500元×12=162000元。按照综合所得162000元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确定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则甲2023年应补税额=(2023年综合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162000元×20%-16920元)-15180元=300元。

因此甲2023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甲无需在2024年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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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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