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居民个人
【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享受条件】
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时,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温馨提示】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计税方式只允许采用一次。
2.居民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相关政策链接】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问题示例】
甲任职于A企业,2023年9月26日收到9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8000元,又在9月30日收到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50000元,假设甲仅有每月固定费用扣除5000元,无其他任何扣除项目,则甲在9月份应预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 |
45 |
181920 |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 |
45 |
15160 |
解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可知:“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因此,甲在9月份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同的计税方式预缴,分别如下:
(1)甲可以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不并入综合所得。
首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50000元除以12得到的数额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中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则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50000元×10%-210元=4790元。
同时甲9月份还有工资薪金收入80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则甲9月综合所得应纳税额=(8000元-5000元)×3%-0=90元。
因此,甲9月份共需预缴个人所得税=4790元+90元=4880元。
(2)甲也可以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
甲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并入综合所得,则甲9月份的综合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工资薪金收入=50000元+8000元=58000元,按照58000元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则甲9月综合所得应纳税额=9月份的综合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58000元-5000元)×10%-2520元=27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