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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惠州市嘉盛祥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0-05-11 09:23:00来源: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惠州市嘉盛祥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303323313167M):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惠税一稽检通一〔2020〕93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年5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惠税一稽检通一〔2019〕150289号

惠州市嘉盛祥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胡锦联、彭松筠等人,自2019年11月26日起对你(单位)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惠税一稽税通 〔2020〕11号

惠州市嘉盛祥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303323313167M):

事由:变更检查所属期

依据:变更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第7条、第20条至22条。

通知内容:变更前检查所属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变更后检查所属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签章)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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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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