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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惠州市泉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9-14 10:36:21来源: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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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企业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惠税稽处〔2021〕253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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