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宝奇盾服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3025682252531):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惠税一稽 税通 〔2021〕 456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惠税一稽 税通 〔2021〕 806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惠税一稽 税通〔2021〕1007 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