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网站专栏(hz.gd-n-tax.gov.cn)中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南路3号,邮编:516001,电话:0752-2382688,传真:0752-2382676)。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原惠州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2018年,惠州市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优化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助推各项税收工作和税收改革顺利开展。
(一)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一是及时公开政策信息。在新税务机构挂牌的第一时间及时主动公开市税务机关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发布和解读稿同步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运用多种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全面深入介绍税收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二是及时公开税务行政信息。在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下,依次公开市税务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县区税务机关机构职能和领导简介。及时发布各类税收工作动态、采购信息、行政许可事项、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内容,有力地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三是及时公开纳税服务信息。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重点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最多跑一次”、“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等重大服务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深化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四是及时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新机构成立后的主动公开信息、原机构仍有效的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税收执法信息等纳入目录,并对外发布。五是及时解读重大税收政策。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国家重大战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税收重点工作,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跟踪解读,不断赢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六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各时期税收改革热点问题,扎实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环境保护税征收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热点回应,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为广大纳税人解疑释惑。
(二)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一是推动网上办税服务公开。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推行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实现办税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纳税人办税更明白、更便捷。进一步加强了网站和新媒体等渠道网民留言的受理、处理、办结流程,及时准确反馈答复,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纳税服务。二是用好“两微一站”新平台。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网站编辑部建设,规范信息采编审发流程,落实栏目内容保障责任,丰富信息资源,强化搜索、纳税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充分发挥税务系统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政务热线电话管理。规范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组织开展对外公开电话的清理,先后对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税务部门联系电话、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电话等“六类”电话进行了清理,并及时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
(三)逐步规范公开程序。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平台,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畅通,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工作管理机制,调整优化审查流程,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了发生失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税收秩序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2条(其中,原市国税局312条,原市地税局353条,市税务局33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公开类信息133条(其中,原市国税局32条,原市地税局27条,市税务局74条);税收动态类信息175条(其中,原市国税局65条,原市地税局57条,市税务局53条);纳税辅导412条信息(其中,原市国税局123条,原市地税局157条,市税务局132条);通过微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59条(其中,原市国税局195条,原市地税局176条,市税务局18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原市国税局0件,原市地税局1件,市税务局3件),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处理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发生。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惠州市税务局能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方式还有待丰富,税收政策解读方面还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还有待提升。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归类研究,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建设以及内容发布等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同时严格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加强督促检查,提升公开工作质效;三是大力推进主动公开,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借助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渠道解读各类税费政策特别是减税降费政策,适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