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惠州市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效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助推各项税收工作和税收改革顺利开展。
(一)推进税费服务等事项主动公开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与纳税人、缴费人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为重点,积极落实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5条,其中通过网站平台发布信息733条,“惠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推文309条,微博信息145条,户外媒体等其他渠道118条。
(二)做好重点领域公开解读
紧扣“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点主题,打造惠州特色栏目“减税降费看惠州”系列报道,推出原创Flash、漫画及新闻报道,推出“点亮北斗享红利”微信端游戏、减税降费政策在线问答、《惠税微课堂》、微动漫和税务人员动漫形象微信表情包等融媒体作品,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新闻传播效应,进一步丰富了传播形式,扩大了传播效应,增强政策信息传递时效。
(三)便民高效处置公开申请
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均通过网站平台提交,相关申请在提交后第二天即开始处理,办理完成后通过平台在线反馈答复内容,并同步将答复告知书原件邮寄送达。
2019年,全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结转上年申请一份),按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处理和答复。其中1件经省税务局行政复议依法纠正后重新答复。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畅通,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工作管理机制,调整优化审查流程,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了发生失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税收秩序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1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296 |
|
行政强制 |
5 |
0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24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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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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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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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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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惠州市税务局能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方式还有待丰富,税收政策解读方面还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还有待提升。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推进主动公开。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借助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渠道解读各类税费政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为公众提起申请、接收告知提供便利,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对县一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一次针对性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地南路3号,邮编:516001,电话:0752-238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