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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0:18: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惠州市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推动政务公开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认真按照《2020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内容,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不断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采取“上门走访+电话+信函”相结合的方式联络走访各级工商界、经济界,企业家代表、委员600多人次,并将其作为后续提升优化工作的有益参考。立足“六稳”“六保”主题,深入挖掘税企素材,广泛传播报道市、县(区)两级税收部门助力复工复产和便民办税缴费的好经验好做法工作,多角度展示我市税务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打造惠州税务特色栏目“惠税惠企见实招”系列报道。

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9条(其中通过网站平台发布信息666条,微信公众号推文306条,微博信息268条,户外媒体等其他渠道389条),组织纳税人培训班10次,开展访谈直播类活动4次,答复局长信箱信件55件,答复“12345”平台来信17件,答复惠民在线平台来信440件。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通过网站平台提交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提交后第二天即开始处理,办理完成后通过平台在线反馈答复内容,并按申请人要求及时送达答复告知书。2020年,共处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处理和答复。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二是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答复参考等工作规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三是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6件,均为会办件,已于办理时限内提出会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同时公开本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总体工作情况。四是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帮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条例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大微信微博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发布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扩大影响力。积极探索推进政务公开新平台建设,已做好“抖音”号开播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发挥新媒体服务政务公开、税法宣传等作用。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管理。不定期抽查政务公开平台内容更新情况,评估审查公开发布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落实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完成全市所有县区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和内容的优化调整。三是强化绩效考评。在对全市税务系统的绩效考核工作中,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5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23

7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254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63.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惠州市税务局按照国务院、税务总局、省税务局要求认真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新形势新要求、与社会公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扎实推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二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发挥网站、微信以及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效应,做精做优政务公开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公开渠道建设,提升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时效性、针对性。三是加强征纳互动与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增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素养,推动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地南路3号,邮编:516001,电话:0752-2382688)。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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