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江门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年度法治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02 16:49: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2019年江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江门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江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依法治税根本原则,不断完善各项税收法制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法治工作领导,牢抓法治税务建设生命线。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各责任部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举行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推动税收法制建设考评工作。我局将税收法制建设工作考评作纳入市局对市、区局的绩效考核,维度涉及行政复议及应诉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资格考试等,每半年或一年进行考评打分,有效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责任。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江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要求,2019年共组织国内税收收入478.87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规范各项费金征管。抓好社保费日常征管,做好社保登记、核定、催报、催缴等工作,及时、准确做好缴费基数、费率管理和批量更新个人核定工作。2019年共组织费金收入253.11亿元,其中社保费收入208.57亿元。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地方“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和现行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主动作为,结合实际简化申请流程,提高退抵税便捷程度,加快退税进程。2019年办理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减免税共65.06亿元。

加强综合政策调研。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加强调研,今年由省局牵头,我局主办的调研成果《基于佛山、中山、江门三市视角下的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税收减税政策效应分析》,为政府减税降费行动提供了数据参考。该项目不仅获得省局政策法规处的充分肯定,还在上报后获得副省长覃伟中同志批示和税务总局绩效加分。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制发、清理和备案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审查设置专职岗,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工作。2019年,我局共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6次,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53份,审核制发规范性文件2份,发布规范性文件1份,通过严格把关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强化合法性审查。健全法制审查制度机制,强调法制部门的法制审查职能作用。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和世贸规则合规性审查,加大备案审查力度。二是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强化专业化决策。一是组建专业法律顾问队伍,目前江门市税务局及7个市(区)税务局均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实现律师顾问全覆盖。二是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有效利用系统内公职律师资源,最大化规避执法风险。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江门税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实现最大化公示,形成以执法信息全面公示平台为主,其它渠道为辅的公示载体,建立以办税厅查询屏、公示栏、电子屏、宣传册等为载体的执法信息公示集群;二是保障合法合规化执法,推出《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税收法制员、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其中税收法制员制度为江门税务首创;三是完善留痕化管理,引入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同时梳理执法项目清单,明晰工作步骤,做到节点清晰、完整衔接。

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精简涉税资料报送,拓宽一次性办结事项。2019年,实现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落实开办企业一日办结,在税务注销环节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二是在香港、澳门推出“粤港澳税务通”服务,通过智能终端设备实现在江门经营的港澳纳税人离岸智能办税,解决跨境纳税人的办税难题。2019年,共3876人次体验了离岸智能服务,其中办理涉税业务1975人次,进行远程视频咨询1901人次。三是打造主题办税系统,实现全业务全流程一平台审批办结。2019年,主题办税事项访问量高达134万多次,办理量100多万次,输出一次性告知书8万多次,节省了纳税人20%办税时间。四是深入推进 “银税互动”活动,与十家金融机构合作推出13种产品,将融资受惠群体扩大到B级纳税人,并推出自然人纳税信用融资产品。2019年,累计为2232户企业发放贷款43.06亿元,其中为2152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3.41亿元。推出全省首个“退役军人贷”金融项目,并编印《拥军优属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健全税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措施,保持税法威慑态势,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我局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2019年我局积极配合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平台建设,重新认领和梳理了多个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及时维护更新职权事项动态,方便纳税人查询,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

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机构改革后,按照新机构新部门新职能迅速调整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重新明确职责分工,在各主责部门指定了内控联络员,全市税务系统均按要求在法制部门配备了专门的内控管理员,形成了领导有力、职责清晰、分工协作的组织体系。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录入内控相关制度62个,其中2019年新建有效制度26个,全市发布风险20个,补充风险点60个,制定有效防控措施27个,内容涉及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税额确认、支出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基建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促进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内部控制风险。

内部监督检查常态化。督察审计方面,2019年全市共开展了12个层级督察审计项目,11个专项督察项目,8个专项审计项目。发现存在问题67个,涉及金额50.04万元。其中税收执法问题38个,涉及金额50.04万元;财务管理问题29个,涉及金额9.48万元。督导方面,在全市税务系统内实现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及个税改革情况实地督察调研全覆盖,收集各单位工作经验24条,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51条,指出存在的问题31个,提出整改建议22 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障税制改革全面顺利实施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借助外部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税收征管方面的存在问题。截止12月,配合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开展3个审计项目,提供审计资料10次,对省审计厅移送的线索开展涉税检查1单,对市审计局移交的7个(镇)街经济审计中发现未申报缴纳税费问题进行跟踪处理,补缴税费及滞纳金334.16万元。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诉讼中的答辩、举证、出庭等义务,全面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增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获得救济的权利。健全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力争在法律上达成共识,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审结重大税务案件244宗,均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共受理和审结行政复议案件9宗,共处理行政应诉案件(一审)7宗,其中本期发生5宗,去年结转2宗。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媒介,提高公开实效,保证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认真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开展了“送政策、普税法”系列活动,在人流密集处派发政策解读资料,宣传税收政策。在电台、电视台、江门政府网站首页开辟“政策速递”专栏,通过该专栏、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最新税收政策。举办了女企业家、市政协委员、青年企业家税收政策分享交流会,举办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暨科技政策巡回宣讲会、服务“一带一路”税收和外贸政策宣讲会、外资外贸企业专场政策宣讲会等一系列宣讲活动。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全系统认真学法用法,举办江门税务系统青年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点带面;2019年组织基层分局下乡开展宣传30余次,向农民发放税法宣传资料20万余份;开展大型社区税收法制宣传活动,如税法宣传骑行、千人潮跑、舞蹈快闪等;组织产业集聚区的宣传活动,今年累计举办纳税人培训1070场,培训304035人次;开展“税收服务毕业季”、“小记者税收体验营”、“大手拉小手税法进校园” “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活动,向在校师生宣传税法知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组织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影响力的同时引导其他单位职工学税法、用税法。 

创新普法方式。用视频、动画、漫画、海报、H5、VLOG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以江门特色新会柑为元素,打造了“柑叔说税”动漫品牌;推出“税收茶馆剧场”,将税收知识融入日常,轻松幽默的开展宣传;针对特定的节气和节日,创作出一系列中国元素和税收普法内容结合的海报及文稿;面向全市征集宣传税法和宪法的Vlog视频,透过社会各界手中的镜头,帮助纳税人加深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切实享受减税红利。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我局制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坚持党委(党组)例会学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市局党委(党组)中心组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系列活动。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加深了对依法行政的认识。

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印发《市级税收法制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税收法制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推动组建市县两级税收法制员队伍,选拔业务能力较强的各种专业背景的公务员对基层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带动所有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

加强公职律师管理。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10人。市局以案代训,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办理重大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使公职律师队伍积累了宝贵的税务实战工作经验。

二、存在问题

(一) 税收执法风险不断凸显

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法制化进程深入推进,社会各界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呼声越来越高,而税收执法环境日益复杂,机构改革后的相关制度还未细化,执法工作量与现有资源明显不匹配,第三方数据获取效率低等,导致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的难度加大,各种的税收执法风险日益凸显。

(二) 依法治税的刚性不足

虽然征管法赋予了税务机关较多行政执法手段,但现有实体法的法律级次低,税法与行政强制法、刑法相关法规衔接不够,在实际工作中,执法的刚性还显得不足,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等难以到位。

三、工作计划

(一)充分发挥税政综合职能,打好减税降费攻坚战

一是坚决完成减税降费硬任务。扎实推动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明确政策执行口径,推动提高政策实施便利性,确保实打实落实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二是狠抓减税降费措施落地见效。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政策辅导和宣传力度,帮助基层和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理解政策、执行政策、适用政策,促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更有力。三是服务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税收对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继续探索研究和推出更多优良的服务措施,坚持从利民惠企的角度理解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程序要求,坚持规范化+信息化,促进执法方式转变、执法水平提升,巩固和优化法治税收营商环境。二是提升税费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落实省税务局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部署,配合省税务局推行全链条税费政策落实制度、探索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三是强化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复议应诉基础建设,做好复议应诉案卷管理、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夯实依法治税保障机制

一是着力提升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落实绩效考评要求,切实强化考前培训辅导,力争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实现100%通过率。二是以干代训提升法制干部队伍素质。加大对基层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力度,以工作实践带动干部素质提升,深入开展类案总结。三是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全系统上下尊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践行“忠诚担当 崇法守纪 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