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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10:01: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被税务总局确定为第一批税务执法工作联系点,获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27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有力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坚持高站位统筹谋划、高标准落实责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税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委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集中研讨培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江门法治税务的生动实践。二是扎实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严格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主要领导带头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务现代化建设”法治课,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能力。三是不断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建设。积极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上的核心作用,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21年召开3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税务作为。一是统筹做好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工作,更好激发市场活力、保障国家和地方财力。建立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机制,促进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2021年,全市税费收入实现752亿元,同比增长14.89%。税务部门组织的国内税收收入487.19亿元,同比增长5.53%。全年费金收入241.68亿元,同比增长41.89%。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新编制并公示市级2个税务分局的权责清单,更新维护数据超过100条。进一步巩固“减证便民”行动成果,办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业务6993件。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实行开办企业一日办结和“套餐式”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推行“远程报、提速批、容缺办”服务,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减至3个工作日内,同比缩短23%。三是全力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税动力”。积极服务地方党政决策,推动市政府出台“推进税收共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8方面23项措施”。聚焦税收支持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积极向省税务局争取支持江门华侨华人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税收措施。综合推出“六个助力,26项举措”和4大专题324项政策指引,精准服务珠西枢纽、人才岛及赤坎古镇改造等多个重大发展项目。

(三)夯实法治税务基础,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显著提升

扎实做好法治基础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调研组赴江门调研地方税制改革等工作建言献策。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强化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落实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共开展6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涉及规范性文件53份。审查制发规范性文件4份,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研究吸纳征求的意见建议5条。二是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对374宗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目前,全市共有公职律师22名。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依法决策纳入2021年2次常规巡察事项,对发现问题进行严格整改。三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第三方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共对4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开展经济责任审计6次,配合完成7个审计项目,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四是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依法化解税费争议。2021年以来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1宗,暂无经重审后案件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2宗,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宗,均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是税务执法精确度持续提升。落实“首违不罚”和新修订的《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021年对超过5400条起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适用了“首违不罚”,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信息超过14000条,配备税收执法记录仪291台,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信息697条,打造符合标准的约谈室21个,利用约谈室约谈纳税人超过570户。二是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成效凸显。以建设税务总局执法工作联系点为契机,探索研究“数字法治”,在省税务局指导下开发并率先上线“税务执法分析模块”,集展示、分析、评价于一体,被列入江门市惠民实事工程项目,并在税务总局召开的构建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的专题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积极融入“数字政府”建设,打造现代智慧税收征管新模式,应用完善信息化智慧防控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内外部风险的闭环智慧监督。三是税务执法培训标准化试点建设成果丰富。作为税务总局18个“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的单位之一,创新推出本地特色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协助基层单位制作一系列沉浸式体验、场景化教学等实务教学精品作品20多份。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在法治建设上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的智慧税务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未能完全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执法精确度仍需进一步提升,柔性执法形式多样化亦有待探索;二是随着纳税人维权意识增强,复议、诉讼案件日益增多,税务机关办理案件的质量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效导向,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一是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税收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二是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始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深化执法工作联系点建设,着力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提升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推动执法工作联系点建设取得新成效。四是围绕“四精”目标,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提升服务发展大局能力,推动我市法治税务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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