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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5:41: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江门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内容。党委书记讲授专题法治课,共同学习《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思路与方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市税务局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将税收法治工作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全局性工作一体规划、一并推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纲要》和推进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的贯彻实施工作。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常态化。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更好发挥税收作用

(一)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坚决扛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政治责任,建立“统筹调度、政策落实、风险防控、问效提质”工作闭环,加力释放税费优惠支撑效应,为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先后推出“税收服务制造业当家20条举措”“税收服务‘百千万’工程15项举措”,建立15条产业链定向联系工作机制。深化“税+侨”服务品牌,升级打造“1+7+N”体系,在中国银行APP上线跨境办税专区,在港澳跨境政务服务专区新增57项自助税费服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机制,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一)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对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权益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要求,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4次,涉及规范性文件51份。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市税务局依照法定职权作出的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行政相对人密切相关的关于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落到实处。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意见,发挥系统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

四、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定期更新并公开税务机关执法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认真执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资格人员“电子档案”,实现数字化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分类做好执法公示平台维护管理,统一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制定市级法审标准,开展好2023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二)优化刚柔相济执法方式。严格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争取公安等部门协助对告知承诺制业务事后核查。大力推广非强制性执法,积极采取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柔性执法方式,辅导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纳税。

(三)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依托七部门合作机制和联防联打机制,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五、完善争议化解机制,始终站稳人民立场

(一)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高质量、高标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确保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积极开展跨部门案件交流研讨,多措并举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机制,以案件纠错倒逼提升全面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实现“办理一件,规范一片”的示范效果。

(二)拓宽畅通争议化解渠道。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7个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更好为群众排忧解难。挂牌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努力将税费争议化解在基层,全市税务系统调解中心共配置公职律师42人,2023年累计成功调解案例46件。

六、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促进规范透明履职

(一)强化权利运行监督。抓实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容错与纠错并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强化督察、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案件“一案双查”,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

(二)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抓好税费优惠政策、税收统计、执法信息、政府采购等信息的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规定对5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了答复。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依法履职、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工作方式,主动走访代表委员听取意见建议,争取支持和理解。2023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份,政协提案20份,均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办结。

七、强化法治建设科技保障,积极推进以数治税

(一)大力推进法治信息化建设。深耕税务执法分析模块开发应用,制发《执法质量优化建议书》7份,对系统内执法质量进行综合评估,针对性提出优化执法建议20条,相关案例荣获总局“智税”大赛“精确执法”领域优秀奖。

(二)全面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以制造业先行,分行业、分区域、分批次上线的方式,全过程护航数电票试点运行及全行业扩围上线。

(三)有序推进涉税数据共享。强化税务、住建、自然资源等多部门数据共享,上线不动产交易“线上+自助”办税和个人房屋租赁线上办税项目。每月向江门经济运行分析平台提供税收经济运行指标数据,为相关部门决策分析提供支持。

八、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构建良好法治建设环境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开展网上旁听庭审活动、新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组织55名干部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统一执法资格考试,以考促学提升法治素养。

(二)多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重要时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收集执法实务案例,培育“以案普法”品牌,大力营造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2023年,市税务局扎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个别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方式方法待进一步优化,执法精确度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税收共治格局待进一步深化。

2024年,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一是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抓好税费收入和减税降费工作,服务重大发展战略,提升税收服务质效。二是推进精确执法进程,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动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四是加强税收法治共治,打造更多法治服务品牌,以实际行动扎实推进江门税务法治建设新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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