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门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江门税务实践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领学促学作用。党委书记讲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高水平法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门税务实践”专题法治课,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二)党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领导不断加强。市税务局党委牢牢把握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扛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统筹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2024年市税务局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对深入落实两办《意见》推进精确执法、进一步优化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动产司法拍卖执行协作工作、全市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情况等法制工作事项进行了集体研究,坚持在法治框架下研究制定相关举措。同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常态化。
二、依法履行税收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彰显
(一)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力有效。依法扛牢主责主业,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积极发挥以税资政职能作用,为促进地方高质量发展提出税务建议。完善“税+侨”服务体系,构建侨资企业总揽平台和诉求数据看板,全面掌握侨资企业发展情况,项目获“智税·2024”大数据竞赛创新案例赛银奖及广东省“先锋杯”创新大赛“三等奖”。
(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不断深化拓展“政策找人”,联合市25个市直单位和群团组织建立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协同机制。拓展政策宣传矩阵,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组织开展5场面向退役军人的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与市工信局联合对7个县(区)优质工业企业开展7场税惠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宣讲。
(三)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常态化编制更新税费政策指引,编发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技术改造等政策汇编和服务手册,帮助纳税人和缴费人更好享受相关政策。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行依申请事项跨域通办,与福建、海南等省协同办理跨省注销、信用修复等涉税费事项,设置26个线上跨域“云窗”和56个线下办理综窗,办税时间压减90%以上。举办“与企同行大走访”“税企面对面”等活动,走访调研专精特新“小巨人”、产业链链主等企业,听取诉求建议,全力赋能经营主体蓬勃向上。
三、健全执法工作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税费征管新体系稳步构建。持续提升市级集约处理效率,集约事项响应、审批时长均缩短6成以上。持续完善征纳互动服务机制,优化线下税费服务管理,推动全市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点100%进驻政务服务场所和园区服务点。
(二)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优化。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对一般纳税人登记等6项涉税事项推行“电子税务局推送疑点、线上辅导、线下约谈、跟踪核查”递进式执法举措。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分类做好执法公示平台维护管理,统一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严格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建立税务执法案例库,以案例解释进一步明晰执法标准、注意事项和风险点,有效推动税务执法理念和方式手段变革。
(三)税收司法保障全面加强。深化重点领域协作,全省率先与海关签署《深化协同共治合作协议》,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督抽查。联合检察院制定《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全面提高
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要求,加大合法性审核、权益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等工作力度,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2024年对2份税务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组织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废止失效税务规范性文件26份。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对于依照法定职权作出的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行政相对人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市级法审标准,充分发挥系统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参谋把关作用,2024年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79次。
六、优化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进一步健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聚焦信访维稳、安全保密、负面舆情等突发事件重点领域,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等运行机制,压实全市税务系统各地区各部门风险防控责任。
(二)风险排查和整改质效持续提升。主动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加强保密业务培训和检查,落实办税服务厅应急联系机制,做好具体风险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信访案件,从源头防范发生突发事件的风险。
七、完善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始终站稳人民立场
(一)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有效发挥。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实质性化解涉税费争议为目标,认真做好申请人阅卷、听取意见、听证等复议审理工作。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7件,新发生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5件,做到案结事了,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税费争议联调联处机制不断深化。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建立涉税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非诉讼解纷方式与诉讼衔接。打造市级、县级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调解机制,推动融入地方治理体系。依托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引导纳税人合理表达诉求,争取源头化解矛盾。
八、加强权力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定期对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督察审计和专项审计,有力推进执法内控监督。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依法履职、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工作方式,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审核,严格按规定对9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
九、强化法治建设科技保障,智慧税务建设深入推进
加强以“数”赋能智慧税务建设,持续推进“三流合一”反向开票试点工作等,为企业数字化发展提供“税支撑”。试点上线“税智法”,依托信息化技术推进税务执法质量有效提升。举办“智税开放日”等活动,提升税务干部数据查询及实际应用能力。探索开发大数据分析项目,推动智税应用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
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不断增强
(一)干部法治素养持续提升。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作为各级各类培训必学内容,法制部门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最新法律法规学习,注重加强全员法治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规范税务执法资格管理,组织新任公务员参加税务执法资格考试,以考促学增强税务干部法治素养。
(二)公众税收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重要时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崇尚税法、遵守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氛围。推出“税收普法地图”“开业第一课”“税务师讲堂”等普法产品,推动全市税务系统积极利用本地特色文化资源开展税收普法新实践。
2024年,江门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依法行政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税收司法协作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税收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5年,江门市税务局将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建引领,坚持依法行政,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全力以赴抓紧抓实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一是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围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完善高质量发展税务支撑链,落实落细税费政策措施。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精准监管、精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推进深化依法治税与引导合规经营有机贯通。三是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推动税费征管提档升级,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高质量打造效能税务打造更多江门样板。四是加强税收法治共治,拓展深化涉税信息数据共享,聚焦促改革、解难题、惠民生,探索构建务实高效协同的税收共治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