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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江税一稽公告〔2021〕4002号
发布时间:2021-11-10 11:56: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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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因你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经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江税一稽协通〔2021〕4010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龚玲 李振腾

联系电话:3278962 3278965

税务机关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勤政路9号


附件:《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江税一稽协通〔2021〕4010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1月4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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