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江门市税务局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江税一稽公告〔2022〕9001号
发布时间:2022-01-18 10:18:4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江门市新会瑞华金属印务有限公司(91440705794632930H):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江税一稽处〔2021〕21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黎艺、卢佩浣

联系电话:3278156、3278968

税务机关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勤政街9号


附件:

《税务处理决定书》(江税一稽处〔2021〕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1月17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