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江门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微博共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328条,其中:税务网站发布税务信息1123条,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84条,江门税务微博推送信息821条;江门12366纳税服务中心共人工语音服务量为15741通,日均话务量65通。
(一)健全公开制度机制。一是组织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构架、工作运行机构、主要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统领。二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调整优化了工作流程、表证单书,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制度基础。三是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网站新媒体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指标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抓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扎实做好《条例》实施的衔接过渡工作,及时在江门税务官方网站上更新有关内容,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将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从事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解读。一是充分做好税务政策法规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税收政策解读,全年发布税收政策解读共46篇,面向社会普及最新税收政策、重点涉税事项等。二是加大税收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等重点工作,通过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多渠道开展宣传,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江门日报等报纸媒体刊登、报道税收工作稿件350篇次。三是市局领导积极参加江门电台在线访谈《民生热线》,与听众在线交流减税降费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等热点话题。
(四)推进新媒体建设。理顺税务部门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内容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坚持移动优先,充分运用图文、H5、音视频等展示形态,统筹网站、微信、微博发布传播渠道,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促进信息内容、平台终端和管理体系的互通共融。江门税务官方公众号关注人数超过17.6万人。
(五)推进办税服务公开。一是推进重大涉税事项、服务举措公开。重点对放管服改革、最新办税指引等重要举措进行宣传,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二是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各类办税(费)指南,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推进“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服务举措,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便捷。三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区域普及税收新政策,宣传服务新举措,通过现场讲解、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提供生动的政策讲解和办税辅导。
(六)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拓展网络、信函等受理渠道,规范工作规程,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
(七)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通过召开推进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结率和答复满意率均达到100%。对于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按照公开程序主动公开。本年度,由本机关主办且经江门税务网站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0 |
0 |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642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0 |
24 |
行政强制 |
5 |
0 |
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287.5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运维,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交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社会公众对涉税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对依申请公开难点问题的分析需进一步加强等。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重要部署,围绕全市税收工作重点任务,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便民办税,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政府公开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完善决策公开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二是完善公开平台。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重点发挥江门税务官方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微信、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的运维,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快捷、便民。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借助主流媒体、政府网站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1号,邮编:529000,电话:0750-329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