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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1:19:3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2022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及《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推进江门税收现代化、服务侨都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紧密结合,助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2022年,通过税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174条,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南方号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316条,税宣稿件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超600篇次。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文书,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积极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依法对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持续深化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各栏目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税务制度规定。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2022年共开展5次清理工作,涉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1份。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抓好网站、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及时跟踪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确保各个专栏按要求设置、按实际更新。强化税务新媒体建设,“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近42万人,获评南方号“年度创新力”奖。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网站新媒体建设、新闻宣传等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指标列入绩效考评范围,采用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并纳入市税务局年度重点督办内容,督促检查公开情况,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印发《2022年江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统筹各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任务。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科目,提升税务干部公开意识和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仍不够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税务局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根据税务总局、省税务局有关制度规定,结合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进行细化,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加强信息发布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和考核。二是加强与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等单位的沟通,持续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考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提高公开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认真落实《2022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相关要求,其中,对于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已在时限内完成,其他工作按要求持续推进。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市以下税务机关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机关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1号,邮编:529000,电话:0750-329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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