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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主楼18、19楼电梯出入平台整体加固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主楼18、19楼电梯出入平台整体加固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主楼18、19楼电梯出入平台整体加固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0-32780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1号

联系方式:蒋先生 0750-32780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 0750-5513828

代理机构地址: 江门市港口二路3号胜坚大厦16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主楼18、19楼电梯出入平台整体加固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34987.09元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工程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改造主要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主楼18、19楼电梯出入平台整体加固项目(第二次)(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工期:80个日历天。

(4)项目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省外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4日 08:30 至 2020年01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港口二路3号胜坚大厦160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江门市港口二路3号胜坚大厦16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带有的二维码必须经招标代理扫描确认有效否则拒绝报名)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若为广东省外企业的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申请人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核对,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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