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
1.采购项目:2024-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公务用车维修服务资格项目;
2.服务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3.预算金额:7万元(人民币),据实结算。
二、项目基本概况
(一)维修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按照我局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提供公务车维修服务。
2.维修车辆包括:我局所有的公务车
3.一类、二类成交供应商可维修公务用车(经营范围内)的全部维修项目。
4.优先对公务用车提供维修服务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在江门市市区(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内发生故障需要急修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我局通知后应及时派员抢修;提供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内24小时免费拖车服务;提供接送维修服务(不另行收费);提供车辆维护技术指导。
5.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内容;应当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汽车小修、汽车专项修理、维修服务费用记录等应当建档的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报价综合资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需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表;
5.近1年纳税申请报表和财务报表;
6.供应商应具有一类机动车维修资质或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交“信用中国”平台本企业信息截图)。
9.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不接受分包。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1号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750-3298296。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
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供应商的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7:00(响应文件递交为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财务管理科 联系人:黄先生;0750-3278122。
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
磋商地址、电话: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1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0750-3298296。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简易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