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揭阳市税务局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揭西县洪涛木业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揭税稽公〔2020〕7号
发布时间:2020-09-09 17:03:1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揭西县洪涛木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5222MA4UN0170U):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揭税稽罚告〔202032(详见附件)。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揭税稽罚告〔202032号)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00年九月九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