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洪涛木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5222MA4UN0170U):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揭税稽罚告〔2020〕32号)(详见附件)。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揭税稽罚告〔2020〕32号)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0二0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