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揭阳市税务局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揭税一稽公〔2020〕17号
发布时间:2020-11-23 19:07: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揭阳市合源金属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揭税一稽罚告〔2020〕150001号)(见附件)。

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局(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揭税一稽罚告〔2020〕150001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文书正本视同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揭税一稽罚告〔2020〕150001号)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年11月23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