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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揭税稽公〔2022〕11号
发布时间:2022-07-08 16:40: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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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以下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税稽通〔2022〕8号),通知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揭阳市税务局稽查局509室)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税稽通〔2022〕8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税稽通〔2022〕8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税稽通〔2022〕8号)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公章)

       20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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