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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6:49: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

(一)深化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一是着力加大税费政策宣传力度围绕第32个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退税减税降费重大税收政策发布的关键节点,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完善《揭阳日报》普法专栏,策划“揭税青年益企行”“八方青年助发展”等主题宣传项目,开展活力古城徒步、“税务专邮”、税企“面对面”等活动等多种形式,推进税收政策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对外发布信息103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及政务信息709条,微博信息1048条,南方号152条二是依法依规公开税收执法事项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管理,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在制度、机制、标准和日常规范上下功夫,全面优化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2023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办理,办理完结3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满足公众信息公开知情权。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目录管理、定期清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及时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健全政务信息内容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按照“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

(四)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栏目,优化公开功能和用户体验,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内容,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揭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平台建设,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和规范运营。

(五)加强考核监督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果。配置专人专岗负责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以绩效管理为抓手,规范信息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于信息发布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管和日常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但也存在政策宣传引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管理队伍建设,加快网站服务质量提升,完善两微一网平台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更多需求。二是积极拓展网络优势,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发布、舆情信息全面监控,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双向互动,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本级数据。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邮编:522031,电话:0663-8221128)。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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