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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06号
发布时间:2020-01-11 10:45:4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决定精神,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范围见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也可选择不实行加速折旧政策。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5年前3季度按本通知规定未能计算办理的,统一在2015年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或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

附件: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范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9月17日

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范围

代  码

类 别 名 称

备注

大类

中类

小类

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轻工

2681

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

2682

化妆品制造

2683

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2684

香料、香精制造

2689

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7

医药制造业

轻工

271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7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3

中药饮片加工

274

中成药生产

275

兽用药品制造

277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轻工

131

谷物磨制

132

饲料加工

133

植物油加工

134

制糖业

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

136

水产品加工

137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139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4

食品制造业

轻工

141

焙烤食品制造

142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3

方便食品制造

144

乳制品制造

145

罐头食品制造

146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9

其他食品制造

17

纺织业

纺织

17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3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4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176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177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8

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纺织

181

机织服装制造

182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183

服饰制造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轻工

191

皮革鞣制加工

192

皮革制品制造

193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4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195

制鞋业

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轻工

201

木材加工

202

人造板制造

203

木制品制造

204

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21

家具制造业

轻工

211

木质家具制造

212

竹、藤家具制造

213

金属家具制造

214

塑料家具制造

219

其他家具制造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轻工

221

纸浆制造

222

造纸

223

纸制品制造

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轻工

231

印刷

232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233

记录媒介复制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轻工

241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242

乐器制造

243

工艺美术品制造

244

体育用品制造

245

玩具制造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纺织

2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2

合成纤维制造

292

塑料制品业

轻工

2921

塑料薄膜制造

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2923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2924

泡沫塑料制造

2925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2928

塑料零件制造

2929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33

金属制品业

机械

331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2

金属工具制造

333

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34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35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36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37

搪瓷制品制造

338

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39

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机械

341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342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43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344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345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346

烘炉、风机、衡器、包装等设备制造

347

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48

通用零部件制造

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汽车制造业

汽车

361

汽车整车制造

362

改装汽车制造

363

低速载货汽车制造

364

电车制造

365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366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机械

381

电机制造

382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83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4

电池制造

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386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387

照明器具制造

389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注:以上代码和类别名称来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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