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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9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税函〔2020〕322号
发布时间:2020-05-21 11:05:1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关于进一步扩大汽车涂料及工业涂料出口退税优惠范围的建议,经综合省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意见,答复情况如下:

出口退税率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宏观调控政策,反映国家一段时期的产业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进行明确。因此,在接到建议后,省税务局立即开展调研,摸查涂料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出口退税率设置情况,积极争取扩大涂料出口退税优惠范围。省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也反映支持扩大涂料出口退税优惠范围的建议。

2020年3月17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自2020年3月20日起实施。但由于溶剂型汽车涂料、高VOCs低固含汽车修补涂料等涂料产品属于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因此,汽车涂料并不在调整之列。接下来,为支持民族涂料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民族涂料企业国际竞争力,省税务局、省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调研,进一步反映出口退税率调整的政策诉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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