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公告),经广东省国税局公告征集,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等16户企业经广东省国税局备案成为广东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退税商店(退税商店名单详见附件)。
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服装店的经营地址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3号太古汇商场裙楼第二层L225b号商铺;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广州棉衣工房服装专卖一店的单位名称变更为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服装店。
根据企业申请以及41号公告有关规定,终止广州摩登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分公司的退税商店备案。
今后,广东省国税局将定期更新退税商店名单,并在广东省国税局网站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广东省第五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