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广州第二分公司、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广州第三分公司、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广州第六分公司、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广州第七分公司、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广州第十分公司、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广州第十一分公司、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广州第十二分公司等7户企业经备案成为广东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退税商店。
依据企业申请,终止广州虎威华侨企业有限公司的退税商店备案。
特此通告。
附件:1.广东省第十一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
2.广东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截止至2021年2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