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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日报:高州税务:落实告知承诺制“减证便民”
发布时间:2021-09-16 16:48:05来源:茂名日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税务人员与我们面对面进行交流,解读《契税法》,并手把手辅导如何足不出户掌上缴纳契税。这样的培训针对性非常强,让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收获!”市民李小姐高兴地说,“回去后,我会做好宣传者和传播者,让更多的人了解清楚新政和便民办税新措施。”

据了解,近日,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高州市税务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举办了两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暨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业务培训班”,共邀请了60多名纳税人代表参加培训。

在培训现场,首先税务人员针对纳税人最关心的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契税法》进行政策宣传解读,解答了纳税人对《契税法》中税率存在的疑惑。其次引导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告知纳税人可通过粤税通、电子税务局APP等缴纳契税,详细讲述线上办理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需要准备的资料,并现场演示了办税操作流程。

“纳税人线上提交资料,税务部门后台审核,真正实现了‘足不出户、掌上办税’。在家动动手指就可以完成申报,这是实实在在地为民办实事。”听完税务人员的讲解,市民张先生边说边竖起大拇指。

同样在现场参加培训的王先生表示,他买的新房拿到合同已经半年了,由于安排不了时间去房产局开首套房证明,所以一直还没缴纳契税。“参加今天的培训我收到了个‘好消息’,缴纳契税越来越便捷了。”

王先生口中所说的“好消息”指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2021年第21号),自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群众办理契税减免、非居民企业税收抵免等6项税务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于符合适用告知承诺制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需提供的“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按照告知承诺制,在《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上签字,手写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信息以及所购房产基本信息,表示已知晓告知事项、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即可不用再去自然资源局开具相关证明,真的太便民了。”王先生乐呵呵地说。

据悉,8月份高州市税务局通过落实告知承诺制,已经为40余户纳税人办理契税业务,有效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时间,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高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创新举措,下一步将继续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更多具有针对性的便民办税新措施,尽最大努力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清单”变成“幸福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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