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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0 16:27: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8年,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保证决策科学、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将依法治税的各项要求贯穿于税费工作的全过程,使依法治税观念深入人心,税收法治进程得到有效推进,取得了扎实的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我局适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积极稳妥在茂名地区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决贯彻依法征税(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落实税收优惠,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税收法治化与税收现代化协同并进。2018年,实现税费收入520.96亿元,比2017年增长8.3%,其中税收收入总额435.61亿元,比2017年增长5.2%。

(二)依法发挥税收调控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企业办税缴费便利,不折不扣落实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推进环保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土地税源管理、房地产税收管理质效,全面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试行留抵退税等政策,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落实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政策措施,将改革红利释放到位,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减税降负。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发布新机构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积极探索推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在税务注销等环节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大幅简化办税程序。全面推出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实现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最快可在20分钟内领取到发票,平均申领发票时间控制在一天内完成。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置网上办税区,配备自助办税辅导人员,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网站、APP办理涉税业务,让广大民营企业纳税人真正“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对于555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业务基本实现一次办结,避免纳税人重复跑;深化“税银互动”,联合多家银行共为462户企业发放贷款7.07亿元,比2017年同期增长233%。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依规开展税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税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

(一)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的税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在全市税务系统组织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的税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按期按质对税务机构改革涉及的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清理,全市税务系统共清理税费规范性文件107份,在市税务局和各区(市)税务局挂牌当天发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6份,阶段性成果显著,为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打好了制度基础。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把税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手段,依法、客观、公正地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源头上确保有关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

(三)按时做好税费规范性文件报备。2018年,制定并按规备案规范性文件6份,备案时间及时,备案流程规范,备案材料齐全。建立税费规范性文件随来随审机制,对所辖区(市)税务局制定的23份税费规范性文件实施审查。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等制度,结合新税务机构职能划分和人员岗责,调整充实相关工作领导小组48个,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形成决议,2018年,共召开党委会28次,局长办公会议5次。

(三)提高执法决策质量。依法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领导小组等机构,完善各项重大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按照书面与会议审理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对税务稽查行为进行事中监督,强化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约束,实现以审促查,以查促管,2018年,共审理完结7宗重大税务案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通过执法公示平台、门户网站、茂名信用网、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多渠道对事前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共十二类73个公示事项实施公开;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购置339台执法记录仪并配备到每一个税费执法部门,在稽查办案、进户执法等现场执法活动中开展现场音像记录;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在全市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增加法制审核公文模版,对应当提交法制审核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行政征收等事项,坚决进行法制审核,不经法制审核的不得作出决定,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制度的法律把关作用。

(二)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统筹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推动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有序开展。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实现累计自我纠错1071次,日常考核确认执法过错行为共计59个,其中税务机关过错行为10个,税收执法人员过错行为49个,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三)严明执法,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上级布置的随机案源做到及时转发文件布置企业自查,对确定的重点检查对象立案检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对本级随机抽查案源做到制定方案、随机抽取案源、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科学按比例确定重点检查对象。成立税务、公安、海关、人行等四部门联合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共同对茂名地区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出口退税的“假出口”企业进行打击,维护地区税收公平,保障合法经营的企业茁壮成长。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成立茂名市税务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推动内控工作有序开展,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录入43个有效风险点,32个防控措施,其中12个为信息化措施。制定财务报销、财务管理等制度,强化内部制约。紧盯重要节日敏感节点,及时发通知、出禁令、重申纪律要求,明确禁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向纳税人、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等行为,做到早提醒、严教育。严格落实“一书一卡”和家访制度,共发出“一书一卡”1,390份,回执率83.53%,回访73户次,全市系统开展监督家访1,000多人次。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从外围调查了解纳税人客观评价税务机关执法质量和纳税人对税收执法服务的需求,检验税收执法的社会效果。建立税收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设置全市举报管理台账,对被举报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分类、分级统计并并调查处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对人大、政协反馈的上访、举报问题,财政、审计等部门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了解和查处,跟踪调查结果,依法追究责任;健全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完善网络舆论监督机制,2018年本地16件涉税涉费网络舆情全部得到及时办理和回应;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专项调查问卷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系统共完成逾600份调查问卷。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改进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税务系统共接群众来信来访22件,其中,接到群众来信13件,群众来访5件/6人次,局长信箱收到4件,全部得到依法依规处理办理。

(二)完善复议应诉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发现问题回应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建立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积极应诉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共4宗,税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等,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机构职能、税费法规、政策解读、税务要闻等16项税收管理公开事项。

(二)持续加大税收政策解读力度。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8年,共发布税费规范性文件5份,均同步进行政策解读。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利用图文解读、网上直播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围绕重要税收政策出台及落实情况,组织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8篇,在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三)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借助互联网技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一方面,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持续推进省税务局网站市税务局专栏集约化、规范化、创新化发展,优化整合程度显著提高,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全面,成为茂名税务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主阵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南方号等新媒体延伸税务网站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全力打造全媒体立体化的信息公开主平台,取得良好传播效果。

(四)积极扩大公众参与。扩大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征管改革、重大措施等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持续拓展网站专栏上的民意征集、留言办理、纳税咨询、投诉举报、网上办税等互动功能,丰富微信公众号的答问和办税功能,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有效地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全民税收法治观念。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以开设“微信+微博+网站”打造普法政务平台,以“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打造普法基础平台,以建设网站政策法规库打造普法即时平台,以开展12366纳税咨询打造普法互动平台,以“纳税人学堂”打造普法专业平台。通过“面对面普法”“线上远程普法”等多维度辅导方式,对不同行业、不同职业的纳税人和缴费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和政策辅导。举办多场大型税收宣传活动,参加茂名市“民生与法治”“与法同行”“民声热线”和国家宪法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2018年,我局荣获全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优秀”等次。

(二)组织开展税法专题培训活动。借助政务公开栏、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报刊、电视、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全方位地及时发布国家出台的重要税费政策法规,使纳税人和缴费人更直观、更快捷了解税费政策。通过“以训代宣”方式,为纳税人举办各类税收优惠、汇算清缴、出口退税、纳税服务、新颁政策解读等业务培训班,利用“纳税人税务学堂”、“纳税人网络学堂”、“实体纳税人学校”等载体,就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最多跑一次”清单、企业简易注销、深化增值税改革、新《个人所得税法》等内容,有针对性开展税费政策培训。

(三)开展送税法上门活动。市税务局一把手带队到民营企业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深入问计问需问效,累计召开税企座谈会71场,并有针对性制定相应举措。聚焦企业发展涉税疑难,加强税收宣传,提升公众参与度。2018年,媒体共刊播稿件662篇(次),其中中国税务报19篇(次),省级媒体19篇(次),网络媒体123篇(次),市级媒体501篇(次)。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培训。强化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坚持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专题学法、会前学法活动。将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业务培训班中的教学内容,以普法学习资料为基础,以税费法规知识学习为重点,积极推动全市税务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组织学习了《宪法》《监察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组织全员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的日常学法和宪法专题考试、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考试通过率100%,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效果。

(二)强化建设专业化税收法治队伍。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包括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税收法制员的专业化法制工作队伍,着力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18年,实现市税务局、各区(市)税务局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市税务局、各区(市)税务局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全市税务系统自有公职律师人数达到7名,配备税收法制员117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疑难法律问题征询法律意见的机制,为全市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

(三)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先培训后上岗。根据依法治市和税收工作的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执法资格,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行为,确保执法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2018年,我局积极组织参加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推动税务执法队伍基本素质有效提升,提高税务人员执法水平,通过采取召开动员会、组建学习辅导微信群、组织经验传授、开展培训学习、举行模拟考试等多种措施,在年度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中取得了通过率100%的优异成绩。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建设。结合税务机构改革,重新梳理明确我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市税务局党委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按季度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探索推进。

(二)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设置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以“凡任必用、凡考必用、凡评必用”为原则,将绩效考评结果全面运用在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其他运用等干部激励手段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2019年,茂名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上级税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压紧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展现新税务机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茂名税务部门应有的贡献。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全力做好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抓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会前学法、专题学法,丰富学法形式,拓展学法内容,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把法治教育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确保领导干部学法收到实效。三是进一步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税务法治建设的不竭动力,做到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大力鼓励基层创新,善于借助信息化手段创新,不断探索法治工作的新举措与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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