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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5 17:12: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茂名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内容,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学习等形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重要文件,在局内推动党费工作日常化,在全局形成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浓厚氛围,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税务实际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好税务职责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进一步强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深入开展税务政策措施宣传辅导工作,通过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税务直播间等渠道不定期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发布减税降费相关微视频、微动漫、电子书、H5等1170余篇,精准推动减税降费相关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全面落实。

2.认真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

在已编制发布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变化、税费征管事项变动等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确保税务执法牢固在全面依法行政轨道上运行。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优化税务行政审批服务。全面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向社会公示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加快行政许可办理效率,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马上受理、限时办结。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依法受理办理行政许可申请5154件。

(2)全面落实“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推进商事主体注册登记便利化,纳税人首次上门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对于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30 日内未到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等情形,不予“逾期办理税务登记”处罚。

(3)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告知承诺制目录,由纳税人自主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经纳税人书面承诺后,不再索要相关证明材料。

4.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认真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办好惠民实事,推行落实“首违不罚”、财产与行为税合并申报等上级部署的100项新服务新举措。

(2)“春雨润苗”精准帮扶小微企业发展。推出“惠苗政策进万家”“助苗服务优体验”“护苗成长促发展”3大类主题活动,开展宣讲培训等活动15场次。牵头推动市工商联与建设银行茂名市分行签署“深化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意向整体授信200亿。2021年,全市“银税互动”为纳税人发放各类贷款1699笔,累计发放贷款共25.8566亿元。

(3)开展办好10件“关键实事”品牌活动。推出“1分钟说税事”提示服务,创新个性化税务服务支持六大优势产业发展,创设“首席税务服务师”机制,推行首次领票半小时办结,创新标准化延时服务,推送“4+N”重点行业风险提示,推出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提示服务,升级不动产交易登记涉税事项“一站式”办理。

(4)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制发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均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充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在全市税务系统组织开展2021年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管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

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不出现违法违规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并落实备案审查制度。2021年,共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4份。

2.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坚持集中清理和日常清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6次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已不合时宜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执行各项决策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做到重要工作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

2.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议

严格规范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坚持案件集体审议机制,2021年,审结重大税务案件27宗,依法惩处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偷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税务行政执法改革

(1)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惩处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移送标准的28宗案件全部依法移送公安经侦部门查处。

(2)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布更新涉税违法案件举报电话,依法受理涉税违法行为举报,2021年,共收到涉税违法举报信息86宗,均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完善税务行政执法程序

(1)全面落实“三项制度”。2021年,在执法公示平台及时更新调整各项执法信息约7000条(项),各项执法记录上传三项制度一体化管理平台约5.4万条,配置税务法制员79名,对重大执法决定应审尽审。

(2)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贯彻落实省税务局新修订的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税务行政处罚数据,督促指导各地把新裁量办法和基准稳步落地实施。

3.创新税务执法方式

(1)改进税务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工作中注重说明理由,在执法文书中进行释法说理。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对首次发生清单所列事项、危害后果轻微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给予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机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2)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针对社区居民、商铺企业等不同受众群体,组织税法进广场、进社区、进企业,通过定点摆摊和流动走访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税收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主动参加当地“民生与法治”普法宣传活动,组建税收普法师资讲团,以案例讲解、摊位宣传、锦囊问答等方式,让税收普法宣传更接地气。对减税降费等新颁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培训。2021年,累计在各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超1100篇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落实舆情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舆情工作责任制,做到涉税舆情处置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和及时通报,营造和谐向上舆论环境。2021年,全市19宗涉税舆情均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应。

2.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初信、初访工作的解决力度,积极主动、耐心细致地向来访的纳税人缴费人宣传有关涉税涉费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接到的群众来信来访件全部得到依规办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申请,公平公正、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注意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做好争议解释调处工作。2021年,审理办结2宗行政复议案件。同时,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一体化监督机制。以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1+6”“1+7”制度为基础,不断增强发现问题线索的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整体性、协同性,不断推进执纪问责提质增效。

(2)着力严正干部风气。实行“八小时内外”贯通监督机制,明确“不可为”清单,制发酒驾醉驾等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负面清单。

(3)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四风”专项整治、税务人员与涉税中介交往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网站专栏、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税收政策和税收数据等政府信息。稳步推进网站专栏集约化、规范化、创新化发展,将其打造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主阵地。深化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延伸税务网站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打造全媒体、立体化的信息公开主平台。2021年,通过网站专栏新发布信息40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1081条,通过微博发布585条,总阅读量超过80万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深化推行“非接触式”办税

继续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全程网上办”,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范围,深化实施邮寄配送发票、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等措施,让税费业务办理“多跑网路、少跑马路”,90%以上税费业务实现“网上办”,平均网上申报率超99.5%。

2.强化政策法规库建设维护

完善建设网站专栏政策法规库栏目,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2021年,共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4份,均同步进行政策解读。

3.打造税务征管智能辅助工具

针对日常征管常见漏洞,打造征管智能辅助工具,从税收征管常见漏洞、征管数据质量疑点等多维度,对应设置监控指标,及时发现并纠正基层税务人员可能出现的执法过错,提高税务执法规范性。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市税务局党委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召开3次会议对全市税务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谋划部署并督促落实。

2.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将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列为绩效考核指标。

3.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申办公职律师,统筹安排公职律师培养使用,组织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意见建议近50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1年,市税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质效得到有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税务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税务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够高,税务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二是法治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与税费业务培训相比,法治教育整体上开展得不够深入、频次不够高。三是法治专业化队伍力量与珠三角发达地区先进单位相比,仍较为薄弱,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使用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和优化法治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加强税务干部法治教育和统筹加强法治人才队伍的培养使用,推进新时代茂名税务法治化建设全面提质增效。

  (一)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进一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统筹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

  (二)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着力提高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好税务职责的能力。

  (三)深化加强实施“三项制度”,进一步改进税务执法。聚焦税务执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强基础、补短板,加强对“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及情况反馈。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深入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继续组织指导各地贯彻实施省税务局新修订的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保障全市税务行政处罚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五)更深更广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为法治税务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壮大充实公职律师队伍,统筹培养使用公职律师,探索形成公职律师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为税务工作大局服务的新模式,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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