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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1:23: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意见》为牵引,着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加强税费政策落实,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持续强化税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组织召开茂名市税务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以及全省、全市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参加全市税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视频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另外还以支部书记讲党课、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学习兴税”平台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联合商务等部门开展行业政策宣讲,健全养殖鱼塘备案管理机制。携手海关等部门快速查处“海篮”系列出口骗税案,获全国七部门打击虚开骗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贺信》表扬肯定。协同优化跨境税收精细服务。与人行等部门创设“外汇税收政策企业宣教基地”,联建“多语种”跨境税收服务团队,服务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其中,精准辅导茂名巴斯夫公司享受境外投资者再投资递延纳税优惠,撬动外商再投资3.2亿元。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市税务系统切实抓好第一批、第二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对各区(市)税务局窗口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窗口人员能够将告知承诺事项的办理要点、注意事项准确、一次性地告知纳税人,同时各区(市)税务局设置工作台账,并建立告知承诺制问题反馈机制,对于告知承诺制落实过程中涉及的业务问题,积极与对口业务部门联系解决。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共13124宗,其中第一批事项11888宗,第二批事项1236宗。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坚持人民至上开展好“春风行动”。目前已全部落实总局推出的春风行动五批共109项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推出了“项目管家”服务高质量发展、“社保缴费”不出企轻松办等十件贴心实事,精准把握纳税人需求,细化个性化特色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负担,其中“社保缴费”不出企项目相关做法被税务总局主题办采用,纳入第二批主题教育典型案例,并获省税务局领导批示肯定。二是致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订《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年—2025年)》和《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工作方案(2023-2025年)》,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成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建立本级工作机制和与各区(市)局沟通联系机制,动态掌握辖区内对接评估情况,及时跟进对接工作;邀请市财政、发改、人社、医保、政数、生态环境、法院等有关协办单位召开营商环境“纳税”指标联席会议,共同讨论研究“纳税”指标相关工作,对短板弱项明确提升措施。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规范,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总局省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组织学习贯彻省局新修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规范,开展三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行政复议三方面内容,有力保障税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进。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我市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茂名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进入决策程序后,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作出后,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予以完善。决策执行单位做好决策后评估工作,定期通过民意调查、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式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做细管户划转、做优人力资源调整的基础上,今年已推动全市全面取消固定管户,制发专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分局分组职责设置指引,市级推动第一税务分局向专业化管理转型;县级按“做实一分局、做强二分局、优化其他分局”思路优化调整人力资源,推动第二税务分局向专业化管理转型,属地管理分局按照“清单管事、任务驱动、随机分配”方式开展税费管理,并向省税务局申请全域试点应用税费任务管理平台。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按照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公示及更新、调整工作,同时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筛查促改工作,根据前期人员调动、退休等情况对执法人员信息进行调整和公示。 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并报省局备案,各区(市)局均已制定各地的法制审核事项具体标准并报市局备案,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按要求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税务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税收执法公平公正。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扩大“首违不罚”知晓面,严格遵守“首违不罚”适用条件,确保“首违不罚”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首违不罚”积极作用,体现执法刚性和温度,提升税法遵从度。在执法过程中落实审慎包容原则,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责的执法政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递进式执法、说理式执法,畅通执法争议诉求渠道,严防不当执法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制定专项化解、应对、劝返等工作方案,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以及区(市)税务局党委和基层分局局长“两级负责制”,层层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密切内外协作。与公安、信访、维稳等部门建立信访处理联系沟通机制,将税务部门的信访工作纳入到地方信访维稳工作的“大盘子”中,深化协同联动,形成稳控合力,推动矛盾化解。通过“人防+机防”,建立市县两级涉税舆情监控岗AB角制度,科学动态调整舆情监测关键字,捕捉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对监测到的热点、难点涉税舆情开展分析研判,提升舆情监测预见性。

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与网信、网监等部门沟通联络,定期或在重要敏感时期开展走访汇报,加强有关信息情报交换工作,尽最大努力在突发敏感舆情发生时能看得见、控得住。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与办公室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诉求和审核重要信访文书方面协助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与规程,提升办案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机制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全面依法行政水平与能力。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新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15宗,受理13宗,上年度结转案件1宗,已审结案件11宗。

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加强行政应诉事项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按规定做好办理行政应诉手续、审查研究案件的证据等相关资料、提出应诉答辩意见、出庭应诉等工作。开展集中培训、旁听庭审、模拟法庭和案例研讨等活动,提高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应诉能力。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形成监督合力。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部门职能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印发贯彻落实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任务分工的文件,对6类监督主体进行归口管理,对35项有量化要求的重点工作形成工作指引下发,细化任务分工150项,将监督事项“清单化”、监督工作“可视化”,各级税务机关扛牢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责任明晰到岗、到人,确保监督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落实落细。

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整合梳理19项重点工作任务,比2022年同期任务数减少50%。简化督查督办资料报送种类和流程,相关资料报送量同比减少60%。健全联络机制。建立联络员机制,通过定期发布提醒信息、通报事项完成进度等方式,提升督查督办时效。建立通报机制,每月台账记录督查督办时效和质效,通过通知公告每月通报事项进度、报送质量、报送时效,褒扬先进,鞭策后进。建立研判机制,每月集中研判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对进度滞后事项,有针对性开展“四不两直”实地督导40余次,找准问题症结,推动工作落实。动态跟踪提质效。

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结合省局新修订的《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细则(试行)》,强化督察内审、稽查、纪检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作,进一步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督察督导,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保障重大税收决策部署落实,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督察督导、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情况抽查等工作。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紧扣税费政策落实落地,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细化公开办税服务信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按时办理两会建议提案13件,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持续增强政务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贯彻落实纳税信用管理“首违不罚、信用修复”措施,启动纳税信用修复信息采集工作,系统为全市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结果修复28636户次,人工修复9户次;联合茂名市发改局和市信用协会举办以“企业信用修复新政策及纳税信用修复知识”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吸引130多位企业代表参加,收到良好效果。充分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银税互动”纾解融资难题,帮助纳税人以“信”换“贷”,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强跨部门共治监管,联合茂名市财政局、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e键检”智能辅助工具,对业务办理过程和结果实行“双体检”,强化风险内控,提升服务质效。推出“南税易办”等特色服务,上门办人数下降近4成,全市线上办税缴费率超98%。推行政税融合办,围绕“一件事一次办、线上办”,将房土交易等46项需纸质流转事项优化为电子流转。推进人社、税务、医保、政数等部门常态化、制度化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统一平台数据交互标准,持续扩大部门信息共享范围,确保数据交互准确及时,在税务、医保和社保部门间通过政数“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无纸化”交互资料。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研究起草《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涉税数据交换共享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理顺职责分工,细化规范流程,有序推进政务服务、监管协同,目前方案已完成意见征集。分类分级落实税费数据查询导出审批工作,落实账号配置管理、数据账号安全排查,大力推广使用省局大数据平台“常规风评”模块、BI工具,全面提升我市数据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设置“线上线下结合、逐级报告逐级审核”多层递进的审核流程,建立复杂风险任务集体审议机制、“日常+集中”风险任务复核机制、督审抽查监督机制等,强化任务审核复核。接触式应对遵循无派单不约谈、不进户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税收风险应对通知单》的使用和流程,强化进户事项统筹,2023年全市累计通过大数据应用平台“进户统筹”模块审批备案进户事项973户次。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市各级税务机关党委统一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我市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我市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学法用法的部署要求,组织年度学法考试,多措并举做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精准辅导33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通过率达97%。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依法解决税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化全面依法行政实践。

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主题,组织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普法活动,积极围绕国家新近出台及延续实施的一批税费支持政策,在人民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税务报等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让经营主体吃下“定心丸”》《茂名:借税惠好风乘势而上,育出专精特新“好苗子”》等多篇新闻报道。聚焦税费支持政策,结合第七届南海开渔节,联合湛江、阳江举行三地跨区域联动税收普法活动。活动短视频《开渔令响 税务助力渔企扬帆远航》被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采用,目前累计阅读量达1.8万。

2023年,市税务局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方面成效明显,但也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党建与业务融合有待进一步促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中分类分级专业管理还需持续优化、通过网络进行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和不依法缴纳社保费舆情时有发生等方面。

2024年,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新时代茂名税务法治化建设全面提质增效: 

一是在建强政治机关上下更大功夫。巩固深化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成效,开展好“三大示范行动”先进典型宣传活动,持续扩大示范单位、示范党支部、示范党员的影响力和引领力,持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加快推进加强县区局党委班子建设实施方案出台;持续增强党组织两功能一作用,有序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对未达到“四强”党支部标准的党支部开展“一对一”辅导;并坚持把抓中心工作完成、重大任务落实作为检验党建与业务融合成效的试金石,不断丰富“党建共建”“书记项目”等载体平台项目。 

二是在提高执法质效上下功夫。压实规范执法“第一责任人”责任,大力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自由裁量权。着力提高执法水平,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不折不扣落实落细总局、省局党委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是在打造过硬执法干部队伍上下功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税务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贯彻执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动党建工作与执法业务深度融合,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始终确保税务执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并不断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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