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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信宜市富鼎工艺制品有限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7 10:42: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信宜市富鼎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983740806173J)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茂税稽处〔2021〕18号)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茂税稽罚〔2021〕5号)(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及时到茂名市税务局迎宾区办公楼417室(地址:茂名市迎宾二路143号)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茂税稽处〔2021〕18号)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茂税稽罚〔2021〕5号)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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