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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0:0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精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省税务局、茂名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税务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编制了2019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税务部门职权范围内14类公开事项,覆盖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并逐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等要素,持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多维度立体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分类公开。2019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1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政策解读类信息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7条;税收统计类信息12条。

2.公开渠道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充分运用网站专栏、微博、微信、南方号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税收政策和税收数据等政府信息。2019年,发布各类涉税信息1,375条。

从不同发布渠道来看,通过网站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08条;通过“茂名税务”微博发布信息450条,关注量达11,794人;通过“茂名税务”微信发布信息617条,关注人数达21,266人;通过“茂名税务”南方号发布信息219条,订阅数达30,028人;借助新闻媒体开展税收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报道量达513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拓展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规范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会商协作,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过程中,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论证,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1.申请情况

2019年,共收到公民和法人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件。

2.答复情况

2件申请已全部答复申请人。从答复内容分析,1件属于部分公开范围,1件属于不予公开范围。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全面公开减税降负信息

充分利用对外网站、公告栏、新媒体平台、纳税辅导会、发放政策小册子等渠道,针对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放宽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做好税收政策宣传,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集中学习日集中培训,并组织专场考试,2019年累计组织税务人员内部培训205场,培训税务人员11,661人次。通过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方式组织纳税人专场培训,2019年累计组织纳税人专场培训1400余场,培训17万余人次。

2.全面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

及时公开税务总局、省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文件并同步解读,向媒体推送《税收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有底气——茂名市税务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出实招》《“微窗口”实现“大服务”》等新闻解读稿件。通过实地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税企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纳税服务难点、痛点和堵点,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收集纳税人代表意见建议30余条。

3.细化公开纳税服务信息

一是积极宣传解读纳税服务措施。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内容的文件,在网站专栏公开,并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媒体以及在办税服务厅安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配备现场讲解员,开办纳税人学堂,制播税收电视公益广告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帮助纳税人了解政策、便捷办税。二是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依托纳税服务规范,明确不同事项的办理流程等,并通过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方便纳税人一次性获取。及时发布办税日历、办税地图及服务通知等,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三是拓展涉税查询功能,向社会公众提供发票信息、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等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积极做好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工作。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共承办两会建议提案9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均为协办件;政协提案7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6件。上述提案均通过网站公开。

(五)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借助互联网技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一方面,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持续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茂名市税务局专栏集约化、规范化、创新化发展,优化整合程度显著提高,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全面,成为茂名税务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主阵地。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南方号等新媒体延伸税务网站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全力打造全媒体立体化的信息公开主平台,取得了良好传播效果。

(六)监督保障情况

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监督保障严格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等,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调整优化表证单书,制订茂名税务公开发布信息送审单,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了机构职能、税费法规、政策解读、税务要闻等16项税收管理公开事项,指导帮助基层税务机关开展试点工作。严格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绩效考评,促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6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在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增强公众参与互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改进和提升,例如,政策解读的方式方法和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创新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部署,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一是健全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修订内容,按照省税务局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将制度建设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强大推力,强化制度的监督制约作用。同时,对政务公开文件制度进行梳理,积极查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二是落实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已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核机制等,持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持续依程序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案例的研究分析,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和效率。三是创新方式方法。以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需求为出发点,持续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增强公开趣味性和针对性,强化媒体合作,积极探索税务“融媒体”。四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涉税舆情的回应工作,及时借助媒体、网站专栏等多种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适时回应税务系统内部和纳税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五是加强公开培训。培养打造政府信息公开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案例分析研判硬实力,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茂名市税务局专栏(http://www.gd-n-tax.gov.cn/gdsw/mmsw/mmsw_index.shtml)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关意见、建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99号,邮编:525000,电话:0668-2982602,传真:0668-2982872;电子邮箱:mmswzf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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