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理解和执行,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关于更新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制定《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进行更新?
2019年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为及时修改《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中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不符的内容,决定制定本《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进行更新。
二、《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主要更新内容是什么?
根据2019年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实施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填写《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二)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申请理由)。
因此,按照有关程序要求,现制发《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进行更新。